男子多次贩卖毒品获有期徒刑十个月
2020-03-18 16:06:13
中国法院网讯 (邓小芳) 近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的案件。被告人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唐某分别于2019年8月10日、2019年8月14日,先后四次分别向罗某、唐某甲通过微信商谈毒品交易,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毒资,每次300元。被告人唐某收取毒资后每次扣除20元至30元不等的毒资自用获取非法利益,将剩余的毒资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其上线“蒋某”(另案处理)购买毒品冰毒,然后再将毒品当面交给吸毒人员。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以营利为目的,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唐某具有认罪认罚从宽的情节,可从轻处罚。本案犯罪情节较轻,其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危害乃公敌,意识坚定牢树立,大家谨慎多注意,发现情况要分析,不去劝说不声张,交给警方来处理,禁毒工作责任大,扫除罪犯要彻底。莫将“我以为”变成“我后悔”,愿大家携手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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