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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胜法院抗疫期间 执行转线上电话促调解
2020-03-12 15:51: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英梅
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执行工作不打烊,执行法官积极通过线上执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履行的执行和解,案件于2020年3月6日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2014年黄某某分三次向谭某某借款三笔共计10万元,并约定了借款利息,黄某某的妻子及儿子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后黄某某归还了借款本金1万元,余下借款本息经多次催还未果,谭某某向龙胜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5月15日自愿达成协议,黄某某自愿于2017年10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3万元,于同年12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2万元,其余本息于2018年6月30日前还清。因黄某某在未按照协议归还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黄某某原是龙胜某机关部门的退休职工,为躲避债务而行踪不明,其在本院还有其他执行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退休工资一直被法院扣划用于还债。
依据调查的情况,案件似乎只能终本结案。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利益,尽管疫情期间不能外出办案,执行法官仍想方设法通过其他方式积极开展工作。不仅依法冻结了黄某某有资金往来的银行账户,而且通过多方打听,获得了黄某某的联系电话,然后通过电话对黄某某进行了日复一日的“教育”轰炸,在执行法官持久的耐心释明和不懈的调和下,逐步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方案。
2020年3月6日,在经过电话沟通确定了和解协议内容后,双方当事人自动来到龙胜县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签署和解协议,该案按双方意见以终结执行方式结案。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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