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法官耐心调解 助力企业疫期渡难关

2020-02-28 16:15:45
 

    中国法院网讯 (周建娜 赵晓东)   “感谢原告的理解,更感谢张法官的耐心调解,为了让我的企业早日复工复产,只要求我每个月还款500元。我要利用好这一段还款宽展期,尽快让我的企业复工复产。”被告岳某在其案件调解后,向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张晓静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岳某是一家公司老板,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资金,于2016年向原告刘某借款50000元,并约定了利息。岳某在偿还了去年的部分利息后,因企业经营存在困难,未能及时偿还剩余利息。刘某遂于2020年1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岳某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

  在诉讼中,岳某表示,经营的企业正受新冠肺言疫情的影响,尚未复工复产,资金更加困难,目前,正在筹措资金准备复工复产,这一段时间没有能力偿还借款。张晓静考虑到,当前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如果直接判决岳某还款,可能会影响其企业复产经营和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于是,她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进行沟通调解,耐心向被告讲述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并向原告讲解被告当前的状况和疫情期间企业的困难,劝说原告刘某适当放长还款宽展期。

  为了让原、被告更好地交流沟通,解决矛盾,张晓静于2月24日组织双方通过网上开庭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双方交流和法官的耐心调解,刘某体谅到岳某现在面临的经营困难,当庭表示同意给予被告尽量多的宽限期,每月仅要求岳某偿还500元,在年底经营好转后,再偿还剩余欠款。岳某当庭对刘某表示真心的感谢,并承诺将克服一切困难,早日复工复产、还清借款。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新野法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障复工复产,依法支持政府实施的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缓解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妥善审理涉及企业的金融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审慎适用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妥善审理与疫情有关的企业破产案件,努力为企业复产复工和稳定运营赢得更多时间和空间。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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