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张淦) 当下山东省青岛市迎来复工复产的热潮,但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面临无法及时还贷、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实际压力。对此,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大力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作为,为企业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2月26日上午,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办案法官宋志宇通过互联网线上庭审,从保护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经营发展和促进复工复产的角度出发,积极协调,耐心沟通,顺利促成原告张某诉被告青岛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既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为被告公司协调争取了相对宽裕的还款时间,助推被告公司顺利复工复产。
案情介绍:2016年原告张某与被告青岛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产品经销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公司生产的专利产品用于加盟销售。合作一段时间后,原被告双方签订《退款协议》,被告同意分期退还原告货款及保证金。到期后,被告公司未按期退款,原告诉至法院,望判如所请。
庭审前,办案法官主动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在电话询问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认可原告主张的退款事实,但是由于现在受疫情影响严重,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和资金往来存在较多困难,一时间无力退还原告款项,请求法院协调延期付款,给被告公司争取一定的复工复产时间,以保障被告公司正常运转。
2月26日互联网线上调解过程中,原告为早日回款,起初并不同意给被告太多时间,并且希望被告能先支付部分款项,由于原被告双方在还款时间和金额上存在诸多争议,一时间双方调解陷入僵局。法官通过耐心倾听各方意见,兼顾原被告双方利益关切,协调原告尽可能给被告公司让渡一段时间,保障被告公司能尽快复工复产开展经营,筹措资金;同时协调被告公司前期开展经营后要先分期向原告支付部分款项,以保障原告权益,待经营不断好转,剩余款项后期要支付完成。
法官调解下,双方当事人逐渐形成共识,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公司自2020年6月起每月分期支付原告部分款项,自2020年10月起每月分期支付原告部分款项,直至全部支付完毕。双方当事人线上确认笔录并签字。
调解结束后,当事人双方对法院的调解工作都表示衷心感谢,被告说:“疫情之下,小微企业生存已经很难,还贷压力更是雪上加霜,多亏咱法院我们才有了喘息之机,能够顺利复工,我们一定抓住这根救命稻草,尽早把钱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