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庞开菊) 2020年2月25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运用“云上”法庭,成功审理一起原告邓某某诉被告段某甲、段某乙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
审理缘由之疫情防控期间,承办法官灵活处理
该案立案后原定于2020年2月11日开庭审理,但由于疫情正紧急,原告于2020年2月3日向我院递交了延期开庭申请书,为了减少疫情传播,保证当事人及我们干警自身的安全,法院对原告的申请予以准许。在各省的疫情形势有所缓解,绵阳市也逐步解除了交通管制的情况下,我院依法通知当事人到法院开庭,但是该案原告现居成都,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现居外省,所在地因疫情原因管制较严,不愿意冒着风险来我院开庭。综合考虑当事人的诉求和特殊情况,承办法官灵活处理,选择采取 “云上法庭”远程视频开庭结合现场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即一方当事人现场开庭,一方当事人通过“云上法庭”手机端参加庭审,各方当事人均同意采取该种方式审理本案。
充分做好后勤保障,营造最佳庭审效果
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为了保证诉讼参加人和法院干警自身的安全,承办法官选择室外开庭,办公室和法警队干警在院领导的安排下提前搭建了露天审判台。
临近庭审时间天气转晴,阳光较刺眼,法官及当事人无法看清庭审屏幕,办公室和法警队干警遂搭建了临时帐篷,营造了一个最佳的庭审环境,有效保障庭审顺利进行!
技术人员全程指导,确保庭审顺利结束
由于室外开庭需要做好“云上”法庭设备调试,技术人员在庭前及时和书记员沟通,安装软件、新建排期、安装系统并多次调试。为满足室外开庭的需求,技术人员及时在室外安装庭审设备、接通网线、电源及音响设备,并细心指导书记员和当事人如何操作。在庭审中,面对突发情况,技术人员迅速有效处理,全程提供技术保障。
在防疫期间,平武法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用“互联网+法庭”的方式审理案件,诉讼参加人通过“云上”法庭提交证据、发表意见,互动性不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有效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诉服需求,切实维护了当事人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