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林荣先)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坚持抗疫办案两不误,对涉及湖北籍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为湖北籍当事人解决了后顾之忧。据统计,今年1月至2月25日,该院共受理并审(执)结两件涉及湖北籍案件2件。
湖北省殷祖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建公司)在2016年前后承建了那坡县某行政机关的一个工程,完工后该单位因资金周转困难,兑付了大部分的工程款,尚欠一百多万的工程款未付,该公司遂向那坡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立即支付尚欠的工程款。该院受理后依法判决某行政机关在30日内支付尚欠的工程款。判决后,古建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百色市中院受理后,依法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协议:某行政机关在2020年元旦前一次性付清尚欠的工程款1157263元。但是,在规定的时间内,某行政机关仍然不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古建公司又向那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经执行干警依法开展工作,促成某行政机关将尚欠的工程款缴纳到了人民法院的当事人专用账号,该院立即为古建公司办理了兑付手续。1月31日,该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执行结案裁定书,本案圆满结案。
在那坡做工程的李谋,是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2010年至2016年间,德保县某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将那坡县规等一社10KV及以下配电太区线路工程等项目交由李谋管理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结算,电力公司应退回李谋工程劳务质保金677753元。但,电力公司退给李谋50000元后,就以各种理由不再退付余下的工程劳务质保金,给李谋的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了困难。李谋遂在2020年春节前夕向那坡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电力公司退付给李谋工程劳务质保金627753元及利息。那坡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按照疫情期间特事特办的要求,通过电话多次和双方当事人沟通,促使电力公司履行了退款义务,双方当事人在庭外和解,李谋向法院撤回了起诉。2月25日,该院向双方当事人邮寄了民事结案裁定书。这起纠纷和平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