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发布虚假信息售卖口罩 四人获刑
2020-02-26 09:51: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2月24日,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四名被告人涉疫情诈骗案,为减少人员接触,铁东法院采用互联网的方式进行远程庭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整个庭审过程只用了20分钟。四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至七个月刑期,并处罚金2万元至7000元不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伙同王某、姜某、马某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7日间,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紧缺之机,用“忠孝仁义”等多个微信名,在微信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售卖口罩,诱使他人通过微信支付货款,并承诺收款后发货。但收到货款后将对方拉黑,先后五次骗取五名被害人22980元,所得赃款全部被四人挥霍。其中钟某、王某、姜某参与全部五起犯罪活动;马某参与三起诈骗活动,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96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家防控疫情期间,多次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利用微信平台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钟某系主犯,王某、姜某和马某系从犯。考虑到四名被告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被告人姜某在缓刑考验期又犯新罪,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四名被告人追悔莫及,当庭表示不上诉,服从法院判决。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获悉公安机关针对此案立案侦查后,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联系,了解案情,提前制定预案,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在公安局、检察机关和法院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当日收案、当日审理、当庭宣判,高效结案。

  该案的判决,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也彰显了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依法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守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的决心。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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