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法院网络开庭审理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

2020-02-24 10:36:36
 

    中国法院网讯 (尚国峰)   2月21日早上,结束疫情防控卡点值守任务的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吴舟,马不停蹄地赶回法庭,换上法袍,和法官助理、书记员再次通过重庆法院“易诉”平台,确认在线庭审系统正常运行、双方当事人及法庭三方视频信号顺利连接。

  上午10时,璧北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内,原告席、被告席、旁听席空无一人,本案审判长吴舟敲响法槌:“庭前准备完毕,现在开庭”,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的远程在线庭审,准时开始!

  2019年,周某在某食品店购买花烟,因花烟外包装缺乏生产日期、质检合格证、保质期等标识,且花烟点燃后吸入肺部的使用方式危害人体健康,遂起诉要求某食品店按购买价格10倍进行赔偿,某花烟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本案已于2019年10月第一次开庭审理,因案情复杂,原定于2020年2月11日第二次开庭,后因疫情原因推迟。鉴于该案立案已久,临近审理时限。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同时,减少人员聚集,切实杜绝疫情传播,承办法官、书记员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提前与案件当事人沟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合议庭决定采取在线庭审的方式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本次在线庭审严格落实相关操作流程,画面、声音流畅清晰。在吴舟的主持下,庭审过程严肃规范有序,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期宣判。

  为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保障诉讼参与人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璧山法院充分运用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APP、重庆移动微法院,深入推进在线诉讼服务,积极引导诉讼参与人进行网上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开庭,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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