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梅河口宣判两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2020-02-13 09:54: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冠 连柏健
 

  2月12日上午,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两起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2020年1月末至2月初,被告人薛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微信网络平台编造有大量可出售防范“新冠肺炎”的医用N95口罩的虚假信息,对被害人邹某实施诈骗,骗取人民币4900元。梅河口法院启动快审快判模式审理了这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根据事实和证据,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在2020年1月至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以自家食用为目的,自制猎套十个,在梅河口市某村东山非法狩猎野生动物雉鸡7只。经依法鉴定,在王某家中存放的野生动物死体为雉鸡,属“三有”野生动物、吉林省重点保护动物。梅河口法院依法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三个月。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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