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9日起每天消毒两次
记者从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从9日起,武汉市全城将开展一天两次的集中消毒。
根据统一部署,武汉每日上午10时、下午4时左右开展消杀,消杀重点范围是:全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点、病家、密切接触者家庭、社区、重点单位(含超市、酒店)、集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等。
据介绍,消杀工作以“条块结合”的形式开展。“条”即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区域的消毒工作,“块”即消杀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方式推进,各城区对各自辖区负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密切接触者家庭消毒。
不同场所由不同机构按不同标准负责。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病家终末消毒工作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负责。区疾控机构做好技术指导,并按至少10%的比例抽查,开展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对环境和物体表面消毒;尽量选用一次性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消毒或灭菌应遵循规范进行处置。
集中隔离点按“医疗机构消毒”中的消毒方法开展相关场所的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污染物和污水也要消毒处理。由区指挥部指定单位负责,鼓励购买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开展消毒工作。
农贸市场按照“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的原则开展清洗消毒工作;集贸市场下水道等重点场所要定期使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剂,按100mL/㎡-300mL/㎡的用量进行常量喷雾消毒。
各区组织社区、单位(含酒店、超市)应对电梯间、楼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鼓励购买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开展消毒工作。
密切接触者家庭首先要做好通风换气,建议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15至20分钟;地面每天湿拖1至2次,使用250-5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拖地;桌椅、门把手、电梯间等物体表面每天可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75%的酒精喷洒消毒一次;洗手池、便池等每天至少清洗并消毒1次;餐饮具主要采用煮沸消毒或流通蒸汽消毒,至少15分钟;儿童玩具每周至少消毒一次;消毒完后用清水擦拭。
武汉卫健委提示,84消毒液不可与其他消毒或清洁用品混用,否则可能导致严重的毒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