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坚持”是执行前进的灵魂
2020-01-17 17:30:45 | 来源:泗洪法院微信公众号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全体执行人员经过2016至2018年的不懈努力,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已如期实现,但执行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回望走过的2019年,我们可以看到,我们全体执行人员没有懈怠,2019年,泗洪法院全体执行人员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抓住“巩固提升”这一工作目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奋力进取,让执行管理更加完善、执行行为更加规范、执行力度始终未减。

坚持执行高压态势不减

2019年开展“打财断血”、职务犯罪刑事财产刑执行、涉“民生”、涉金融债权和金融犯罪案件、涉民营企业、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等专项活动,在专项活动开展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对部分躲避执行人员予以强制传唤和搜查,全年共开展集中执行47次、采取搜查257次,罚款10件30万元,强制拘传687人次、拘留372人次。

坚持信用惩戒、运用悬赏强推广,全年发布限制高消费7850人次,发布执行悬赏372件,通过社会举报抓获被悬赏人132人,发放悬赏金22.2万。

坚持联动、打击拒执不手软。全年移送涉嫌拒执类犯罪案件30件35人,已判刑7件8人。执行中对虚假陈述拘留3人,罚款15000元。

坚持网卖、财产处置不放松。对所有查控到的财产应卖尽卖,对财产的处置优先采用议价、询价,尽量避免评估,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坚持不动产拍卖前一律清空、不清空为例外的原则,以有效打消潜在购买者的顾虑,提升拍卖成交率;充分运用强制管理措施,让财产价值有效得到实现。2019年的案拍比为5.06%,排在全市第一,成交标的362件,成交率达到87.65%,成交金额2.28亿元,溢价率89.5%。

坚持加强外部联动。与公安建立的执行工作站持续扬威,2019年移送公安协助查找340人,协助控制到被执行人138人,该项举措被列入宿迁市委《宿迁改革进行时2018》改革创新案例,同时,还与社区矫正中心、税务局、农商行、保险公司等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随着执行联动机制的逐渐完善,联合惩戒的范围将逐渐拓宽,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

坚持司法救助,拓宽救助渠道。今年引入保险公司进行救助20件,发放救助金20.259万元;报县政法委救助2批,共19件,发放救助金29.3万元;上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救助4件;全年累计发放救助金49.559万元。

坚持落实长效机制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2019年执行局快速清理、执结3件涉及县里公共空间治理、排除妨碍案(得到县委书记和县长的签批肯定);清退、强制拍卖园区僵尸企业6个,为园区收回资金2675.17万元;打造地方政府征信,清理失信企业黑名单,为企业修复失信、屏蔽425个;保障政府金融秩序,为金融办收回资金4600余元;防止地方税务流失,代扣、代缴税收1100余万元。

坚持及时巩固执行战果。执行局在坚持有过即改、闻过则喜的基础上,结合上级的文件精神及执行局的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出《参与分配规定》《执行案款管理规定》《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等40余份执行局内部工作文件,从案件办理、案件管理、信息化及队伍建设等方面建立起长效机制。

坚持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2019年全体执行人员始终保持务实的作风、昂扬的斗志和敢于争先的激情,为我们执行成绩的取得作出无私的奉献。

坚持政治学习,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和廉洁、规范意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能动性和积极性。

坚持业务学习。提升执行干警的个人业务素质,促进执行局的整体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大力推行繁简分流执行机制,将案件执行工作分解成各具体执行事项,将执行办案具体细化至执行办事,通过明确繁简案件范围、优化重组人员、完善案件流程,让执行工作更加集约化、专业化、精细化,使得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得以实现,监督管理也更加具有针对性。

坚持执行事项从严管理

坚持执行指挥中心“854”运行模式。实行执行局分级、分层次管理,指挥中心各项职能定岗、定责、定人、定标准,严格落实“三统一”工作机制,加强指挥中心在案件集约化办理、事项办理、案件管理和执行监督方面的职责,不断提高执行事务性工作办理效率,为案件的下一步及时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从执行立案到结案,全程进行监控,对重要节点加强监管。

坚持终本案件专人动态管理,对当事人反映的线索及时予以核查、反馈,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的及时予以恢复执行,畅通恢复执行渠道。今年已恢复执行案件1532件,执行到位3.42亿元。

2019年,泗洪法院执行局共新收案件7682件,旧存1248件,结案7770件,全年执行标的到位额6.39亿元。首次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为98.17天/件,同期减少44.54天/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9.85%,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五。2019年,泗洪法院执行局获得了宿迁中院“集体三等功”,10月份被江苏高院确定为“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示范法院”,这些成绩是各级领导及人民群众对泗洪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而能获得这些成绩则更贵在我们全体执行人员的奋力“坚持”。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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