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吴某是申请执行人李某、赖某的女婿,双方素来感情很好,直至一笔50万元赔偿款的出现。
赔偿款分配不均,昔日亲人生矛盾
2015年2月7日,吴某的妻子李某霞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后,吴某与肇事司机就李某霞死亡的相关赔偿事宜签订了《协议书》,协议约定由肇事司机向李某霞的家属支付丧葬费、抚养费、赡养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合计50万元,但吴某在收到50万元赔偿款后,只给了李某霞父母李某、赖某7万元。李某、赖某讨要无果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吴某返还他们应得的赡养费及死亡赔偿金190400元。
“吴某真是太不孝顺,太不人道了。我女儿尸骨未寒,他就再娶妻子,还私自占有赔偿金,克扣我和老伴应得的那份。”法庭调查时,说起吴某,李某很生气。
“我的前岳父、前岳母就是‘贪得无厌’,我亡妻工厂赔付的50万元,他们已经得了20万元,加上肇事司机赔偿的7万元,有27万元,已经足够他们养老了,可他们还一直逼我给钱。”说起这个,吴某也是心有怨气。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依法判决吴某除已给付的7万元外,还应返还李某、赖某应得的赡养费及死亡赔偿金合计155375.26元。宣判后,吴某不服,上诉至韶关中院。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因吴某迟迟未给付赔偿款,李某、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刘建华通过邮寄法律文书的方式通知吴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但遭到吴某的拒签;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告知吴某到法院接受询问,吴某多次拒接电话,也拒绝到庭说明情况,甚至自己躲起来后指使其70多岁的父母到法院谩骂法官。因吴某故意躲藏,加上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始兴法院依法于2017年4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合理布局亮剑执行难,促矛盾逐一化解
时至2019年10月,该案在李某、赖某提供财产线索后恢复执行。为突破执行困境,刘建华向当地派出所了解吴某家庭成员情况,以及联动公安机关制定可行性强制执行方案; 同时,找到吴某所在村小组组长,希望能通过村组长做工作,打开两亲家的心结,以便促成和解。
10月16日早上7:00时许,趁吴某在家吃早餐时,刘建华向其宣读拘留决定,并安排执法人员将其带走。期间,遭到吴某家人的强烈阻挠,吴某父母甚至以死威胁。
面对此情形,执行干警按预案迅速行动,女书记员及时上前稳住老人情绪,村委会干部安抚其他家属情绪。最终把吴某带到了法院。
(法院联合村小组做调解工作)
在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刘建华严厉训诫了吴某无视执行的行为,指出无论是拒收法律文书、利用父母做“挡箭牌”亦或是躲避执行,哪一项行为都可能构成拒执罪,并向其分析利害关系及严重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吴某表示自己并未想到会有如此严重的法律后果,随即还向刘建华道出了其“难处”:“再婚后,家里的开支大了很多,我要养家,还要养七八十岁的父母以及未成年的孩子。我愿意给钱,但是能不能少给点?”
“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你是无法躲避的,而且你有困难,可以跟你的前岳父、前岳母说出来,都是亲人,他们会理解的。”刘建华继续劝说道。
见吴某认错态度良好,刘建华趁热打铁找到了李某、赖某进行劝说:“时隔两三年,吴某新建了房子,而且再婚了,他上要养老人,下要养你们二老的外孙,开销也不小,如今赔偿款也花的差不多了,拿不出十多万赔偿款给你们,可否适当减少些?”疼惜外孙,李某、赖某当即同意减免部分赔偿款。
翁婿冰释前嫌,破损亲情得以修复
法院综合运用法理、情理调解下,吴某与李某、赖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考虑到吴某目前的生活情况,李某、赖某只要求吴某支付8万元。吴某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了悔过书,并承诺会一次性给付8万元给李某、赖某。
近日,吴某主动将8万元赔偿款汇入李某的账户。再见面时,两家人已然其乐融融地闲话家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