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拖欠借款拒不还 执行威慑促案结
2020-01-04 21:00:08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沈小东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讨回了660万余元的借款,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申请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本是好友关系,张某因公司需资金周转,向黄某借款500万元,约定借款1年并支付相应利息。借款到期后,张某并未如约偿还借款,黄某多次讨要无果,遂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院。经法院调解,张某需偿还黄某借款本息共计660万余元。案件生效后,张某仍未按期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法院告知张某若未履行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张某因担心其纳入失信影响公司生意,遂称其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有股权,需其将股权转售才能偿还该笔借款。最终被执行人张某将其股权转售后,立即偿还借款。至此,此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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