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银行卡绑定自己财付通 男子获刑并处罚金
2019-12-31 14:37:55
中国法院网讯 (方芳)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获取钱财必须通过合乎道德、合乎法律的方法,否则竹篮打水终究一场空。临湘一男子李某贪图一时之利,将他人的银行卡秘密绑定至本人财付通账户,盗窃3万元,被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李某在被害人方某家客厅发现方某的手机后,便尝试用新申请的QQ财付通账号绑定方某的银行卡账号,通过填写方某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完成绑定。从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30日,被告人李某通过QQ财付通转账的方式,多次从被害人方某的银行卡中共计转账人民币17000元至自己的QQ财付通账号;2018年7月,被告人李某通过同样的方式绑定被害人姚某的银行卡,多次从被害人姚某的银行卡中共计转账人民币13000元至自己的QQ财付通账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李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可以对其从宽处罚。被告人李某案发后积极退还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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