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鼎湖法院建院31年 收案增长47倍
去年7月,梁燕芬来到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下称“鼎湖法院”),将一面绣有“铁面无私,公正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表达感谢之情。在此前一起借贷纠纷中,欠款人拒不还款,执行法官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欠款人当即还款,与梁燕芬达成和解。
这起案件是鼎湖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一个缩影。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鼎湖法院自成立以来,为鼎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建院31年获20余项省部级以上荣誉
鼎湖法院成立于1988年3月,1988年6月15日正式在鼎湖区广利镇挂牌办公,当时全院共6个庭室、15名干警(其中法官7名),开启了鼎湖区法治建设新的篇章。
如今,鼎湖法院已经走过31年历程,干警人数增长为40名(其中法官18名),是原来的2.67倍;2019年1—11月共受理案件3610宗,是建院时收案的47倍。
30余年来,鼎湖法院获得了20余项(次)省部级以上荣誉,其中包括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两次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和集体二等功各一次等。鼎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温汛强说,过去获得了这么多荣誉,全院将更加珍惜,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我们的法院和法庭都拥有了完善的办公办案环境,优良的办公办案设备,方便好用的审判系统;数字法庭实现了全覆盖,庭审录播、证据展示乃至网络直播都可以轻易实现,这些放在30年前根本是无法想象的。”作为在法院工作已经30年的退休法官,也曾是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女审判长的李文雄感叹,建院初期法官出门办案靠自行车、摩托车,甚至一双腿走路,如今法院都已经配备了办案用车,出外办案十分方便。
“整体上,这30多年来,鼎湖法院有着很多可喜的变化,办公环境在更新,审理方式在改变……但我们却有着一直不变的传承,那便是扎根基层,一心一意为老百姓化解纠纷、解决难题。”李文雄说,法院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始终未改,在鼎湖法院的经历,成为她人生中永远抹不去的记忆。
把党建摆在首位超10万人次参观教育基地
30余年来,鼎湖法院在做好审判主业的同时,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队伍建设的首位,立足自身实际,通过认真落实“四抓好”,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队伍,涌现了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个人二等功获得者“80后白发法官”黄登魁等先进典型。
温汛强介绍,鼎湖法院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模范带头执行和落实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警,标准上高于一般干警,要求上严于一般干警;对于一些苗头性问题切实负起责,主动介入、敢抓敢管。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通报制度,对每个部门和个人的工作情况、遵章守纪情况、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定期通报、限时整改;加大对司法礼仪的督查力度,对开庭时着装不规范、用语不规范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
针对队伍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鼎湖法院认真查找管理上的空白和漏洞,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司法行为,逐步提升法院形象和社会公信度。
此外,法院教育引导干警深入查找剖析问题,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事例教育干警廉洁执法,使全体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得到提升。
据了解,鼎湖法院建设的法纪教育基地(暨法治文化建设基地),以岭南民居为载体,以图、声、光、电方式展现廉政文化主题。基地开展剖析、参观、听审、讨论、补漏的“五位一体”的警示教育,将庭审警示教育、法纪案例警示教育与廉政文化教育相结合,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以景说廉的教育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省内外各地到法纪教育基地参观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已达10多万人次。
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提高
自2016年1月1日起,鼎湖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集中管辖审理原属于肇庆市基层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审判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从2016年1月至2019年11月,鼎湖法院共办理行政案件1378宗,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鼎湖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鼎湖法院连续两年有案例入选了广东省十大行政审判案例。
据了解,鼎湖法院积极稳妥处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于群体性案件,认真把关、谨慎处理。
在立案前,鼎湖法院认真审查行政起诉状,主动联系相关行政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在立案前解决。
肖某某因向四会市某行政机关申请纠正行政行为未果,一纸诉状将该机关告上法庭,在审查立案期间,召集原、被告和第三人共同协商,最后由该机关主动承诺落实整改行政不作为的行为,最终肖某某申请撤诉。
审判中,鼎湖法院将协调工作作为判前必经程序,积极引导和鼓励当事人协商化解行政争议,尽可能地化解矛盾,促使原告撤诉,尽最大可能化解社会矛盾促和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鼎湖法院充分行使释明权,耐心向当事人讲解行政诉讼常识,通过释明,帮助当事人明确自身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使他们理性地行使诉讼权利。
肇庆市端州区某行政机关向第三人公司颁发了行政许可证,原告阮某某不服该机关向第三人颁发许可证,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许可证。由于第三人公司在区域内影响力较大,鼎湖法院受理案件后,找准化解纠纷的切入点,多次向原告阐释相关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并开展“面对面”“背靠背”对话交流,促成解决方案,原告撤诉,案件得到了协调处理,达到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对在审查和审判实践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鼎湖法院及时以送法上门、司法建议等方式反馈至行政机关,引导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前几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相对较低,针对这一问题,鼎湖法院向两个县(区)发出《关于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司法建议,两个县(区)均积极回应并承诺整改。通过整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提高。
加强司法为民“软硬件”案件执结率超过95%
30余年来,鼎湖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通过“全面覆盖”“软硬兼优”,不断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以公正司法取信于民。
温汛强介绍,鼎湖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注重司法为民,对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此类案件都做到了十五天内结案、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率超过95%。
鼎湖法院还把司法为民积极向外延伸拓展,派出法官深入学校、社区、农村举行法制讲座、案例讲解、现场答疑,切实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笔者了解到,鼎湖法院加强司法为民“软件”,加强机制创新和落实,制定了接访首问制、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等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司法帮扶、司法救助的作用,近五年为近100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0余万元、申请司法救助金100余万元。
在司法为民“硬件”上,鼎湖法院进行加强升级,建设了六个“数字法庭”和一个执行指挥中心,并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了“大数据”改造,落实了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诉讼服务。诉讼服务中心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也被广东省妇联命名为“巾帼文明岗”、被广东省总工会颁发“五一劳动奖状”。
30年风雨兼程,30年砥砺前行,鼎湖法院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温汛强说,鼎湖法院将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书写人民法院事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