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肖翠云、执行法官万小平、法警付卓一行3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江西某饲料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财产线索,不辞辛劳周末启程,千里奔行至广西博白县扣押被执行人何某车辆,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被执行人何某多次从申请执行人江西某饲料公司处购买饲料,后经双方对账,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29日,何某共欠原告江西某饲料公司饲料款200600元。2017年11月15日,江西某饲料公司经多次催讨饲料款未果后诉至南昌县法院,同年12月25日,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何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江西某饲料公司饲料款200600元及利息。给付期限届满后,何某未能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支付货款,2018年4月4日,江西某饲料公司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发现何某名下有奥迪小轿车一辆,法院已依法委托当地法院予以查封,但未能实际控制,除此之外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被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何某依法被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人黑名单。
2019年12月22日,申请执行人江西某饲料公司向执行法官肖翠云提供财产线索称,何某近期已经返回其老家广西博白县,并在博白县有商铺一套。接到该财产线索后,肖翠云随即向领导请示汇报。由于路途遥远,为留有足够时间办案,肖翠云毅然决定周末出发。次日上午10时许,执行人员到达何某住所处,经过一番找寻,成功发现何某名下车辆但未发现何某行踪,经核对无误后,执行人员在当地法院协助下当场对该车辆予以扣押。随后,执行人员前往当地不动产中心对何某名下商铺予以查封。
何某在知晓其车辆被扣押、商铺被查封后,迫于压力于当天下午4时许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但却仍心存侥幸,欲拖延时间分两年付清。执行法官当即向其严厉阐述法律的严肃性和相关法律后果,并告知其如再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对扣押车辆进行拍卖,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法院将继续依法对查封的商铺进行强制执行。在得知拖延战术无望后,何某最终放弃了侥幸心理,于当天晚上7点许通过朋友筹集将全部案款付清,案件得以成功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