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方城法院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活动
2019-12-22 19:08:02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顾东升
 

  为了更好的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增强人大代表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12月20日上午,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邀请市人大代表罗秋爽、县人大代表周福义现场参与见证执行行动,在人大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的共同见证下,成功将涉案的5.14亩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吴某玺、贾某昊与贾某宇、张某栓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方城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贾某宇、张某栓返还原告吴某玺、贾某昊承包地5.14亩及地上附属物。判决生效后,贾某宇、张某栓未按照法律生效文书履行义务,吴某玺、贾某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法院执行干警孔超先后多次与被执行人贾某宇、张某栓取得联系,对其两人明理释法,做思想工作,不断的劝诫两人主动履行交付土地的义务。在干警的谆谆告诫下,张某栓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贾某宇仍不愿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多次到村委了解情况,在对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勘验后,决定强制执行。同时为了确保执行过程透明规范,执行干警提前制定了执行现场分工计划,并邀请人大代表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见证。

  当日上午,在人大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组干部的共同见证下,执行干警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并按照预定方案部署好执行力量。行动开始前,执行干警李永增、孔超两人详细向两位人大代表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争议焦点,并简要介绍了执行方案。行动开始后,干警们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对2个地块共计5.14亩土地逐一进行测量、定界、拍照、记录,并将诉争土地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也当场完成了对土地内栽种树木的管理维护。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执行,执行案件最终将判决确认的5.14亩土地和地上附属物成功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吴某玺、贾某昊进行耕种管理,本次执行任务顺利完成,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通过现场见证执行行动,人大代表们加深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解,对方城法院公正、规范、文明的执行工作作风起到了有力的监督和促进,参与行动的人大代表们对方城法院执行干警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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