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速裁机制的“加速”之道

2019-12-24 09:03: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易国娟
 

  四川省德阳市两级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和群众司法需求,坚持高效快捷的服务理念,依托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改革,努力为诉讼当事人提供最大便利及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模式,推动司法为民驶上“快车道”。

  ■双轨制分流: 从“源头”开始提速

  今年10月22日,周二,上午9点,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法官李玉兰在电脑前忙碌着。根据办公系统提示,她对立案庭分流到团队的12件速裁案件进行了二次筛选,发现其中一件建筑工程纠纷虽然标的额较小,但涉及到第三方鉴定,耗时较长,填好反馈意见后,她直接在办公系统中将该案退回,并安排法官助理对其余11件案件统一排期开庭。

  今年3月,在前期调研和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德阳中院成立刑事和民事两个速裁团队,确立了由12%的法官办理40%案件的工作思路,同时出台全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开展简案速裁的实施方案(试行)》。根据方案,德阳法院的繁简分流实行“双轨“制:“简”案在立案环节首次筛选后,分流至速裁团队。速裁法官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批案件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送达情况等方面进行摸底,将能在一个月内结案的案件,留案登记在册,立即审理。其余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则退回立案庭,重新分流至其他法官手中。

  “我们给速裁法官的权限是五日内无条件退案,只要他们认为无法在一个月内审结的案件,都可以退回来。”德阳中院分管速裁团队的副院长张文敏介绍道,“双轨制”表面上看增加了一道程序,但实际上是将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本来就会进行的判断工作进行前置,在不增加工作总量的基础上,赋予速裁法官“退回权”。“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案件繁简分流的准确性。”

  “作为一项新工作举措,在运行过程当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我们会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围绕质量和效率提升这个中心目标,对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德阳中院院长李勤举了一个例子:针对速裁团队在前期试点过程中反映出的案件繁简识别“耗时长”“无效识别”“反复识别”等问题,中院专门选派了一名在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审判部门工作过的老法官到立案庭,专门从事案件的繁简识别和分流工作。“因为具有30多年的审判经验,经他识别分流出来的‘简’案,被速裁法官退回的比例大幅降低,从源头上提高了速裁案件的‘成案率’。”李勤说道。

  经过不断碰撞、反馈、调整,德阳中院的案件繁简分流促进简案速裁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优化。今年1月至11月,中院速裁团队新收案件845件,平均审理天数7.77天,案件结收比100%,服判息诉率100%。用约12%的员额法官速裁审结了约46%的案件,超额完成预定目标。

  ■审判流程再造:打造简案快审高速通道

  “‘03号李某某请进,04号张某某做庭前准备’,乍一听,还以为在医院的候诊室呢!”今年4月,德阳市民张先生在朋友圈分享了到法院参加庭审的经历。当天,德阳中院同一个合议庭用时两个半小时连续审理了8起不同类型的民商事案件,其中就包括张先生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开庭前,张先生与另外7起案件的当事人一起听书记员统一宣读了法庭纪律和注意事项,并在候审时,与被上诉人李先生、刘女士在法官助理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双方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并拿到了调解书,整个过程历时仅1个小时。“听说打官司费时又费力,亲身经历后才发现原来现在法院效率这么高!”张先生表示非常满意。

  同一时间,隔壁的刑事速裁审判庭,前一天立案的5件二审刑事案件正在依次审理,因为在庭前就已经完成了核查被告人基本信息、送达诉讼权利告知书等程序性工作,在开庭时直接采用“要素式”审判模式,重点围绕被告人上诉理由进行审理,一个半小时后,4件案件当庭宣判,1件案件被告人经释法撤回起诉。

  “这批案件在上诉时就经过分流被纳入了速裁通道,市检察院拿到有‘速裁’标识的案件后,按照规定将原本7天的普通阅卷期限缩短至3天,同时将指定辩护函送交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通知律师于3日内进行集中阅卷。”德阳中院刑事速裁团队审判长许斌介绍道,“虽然该有的程序一项不少,但案件的实际办理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二。”

  “门诊式”庭审、“要素式”审判是德阳中院速裁团队为打造集约化庭审模式,创新推出的工作机制,在“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的前提下,民事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缩短举证期限,刑事案件着重强化公、检、法、司在控辩审之间的无缝衔接,实现对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庭前由书记员集中核对案件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宣布法庭纪律、告知诉讼权利等,开庭时不再涉及程序性事项,重点围绕有争议的“要素”同步进行法庭审调查和法庭辩论,以当庭宣判为主。

  如果说集约化庭审实现了对司法资源的优化重组,那么将信息化深度应用工作贯穿于庭前准备、诉讼审理、卷宗管理等各案件流转环节,有效剥离事务性工作,突出审判的核心地位,则是德阳法院打造简案速裁通道不可或缺的“辅助包”。

  “目前庭审过程中采用的语音文字自动识别转写系统,对普通话和四川话的识别准确率均接近100%。”德阳中院技术室工作人员夏诺依介绍道,法官不用再停下来等待书记员记录,庭审节奏更加紧凑,当事人也不用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冗长的笔录校对确认,而是直接领取刻录好的庭审音视频光盘,进一步简化了庭审后的事务性工作。

  “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已经全面普及,速裁案件实行无纸化审判,原则上不再移送纸质卷宗,而是在办公系统上进行电子阅卷,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也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这样大幅缩短了案件的流转时间。”李玉兰认为,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快速推进,为简案快审提供了高效率的技术支持。

  通过繁简分流、集约化庭审和信息化深度应用,以点带面,环环相扣,实现了对审判流程的重塑,全市法院构建起以“简”为界,以“快”为策,以“准”为绳的简易案件快审高速通道。

  ■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互联网+”让司法便民更有速度

  11月4日上午,涉及陈某某等20余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纠纷的系列案件正在什邡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普通庭审不同的是,庭审现场的被告席上空无一人,远程视频架起了审判法庭与看守所之间的“桥梁”。

  该起系列案件被告什邡市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际负责人因涉嫌其他犯罪被羁押于什邡市看守所,原告陈某某等20余人在该公司务工。“我们发现案件本身不复杂,但因原告方人数众多,组织统一前往看守所开庭费时又费力。”该案承办法官梁小隆介绍道。为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及时保障民工合法权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审理此案。

  在梁小隆的主持下,当天上午,该系列案件成功调解,双方就支付工资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明确了所欠工资的具体数额,并约定了给付期限。调解结束后,陈某某和兄弟们纷纷感叹:现在打官司“真快捷”“真方便”。

  早在2014年,德阳法院就提出了“互联网+巡回审判”工作模式,按照“场景互联、视频互通、精准推送”目标,将现场开庭与科技审判相结合,高效满足群体差异化司法需求。“法官微信调解,亲兄弟20年后握手”“QQ开庭审理跨国离婚案”等典型案例被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也彰显出了浓浓的人情味儿。2016年,德阳法院“互联网+巡回审判”工作被四川省委确定为“依法治省创新项目”,并写入《四川法治蓝皮书·依法治省年度报告》。

  近年来,随着司法便民理念的不断深入和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在“远程视频开庭”“在线调解”等便民举措常态化的基础上,德阳法院针对线上诉讼服务无法完成必要的实体材料收转、传统线下诉讼服务具有八小时固定工作时间的局限,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工作理念,将诉讼服务窗口前移,在法院大门外、政务服务大厅以及人群相对集中的场所打造“24小时自助法院”,配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机、智能云柜,实现除开庭外的起诉受理、自助缴费、材料收转等绝大部分诉讼业务自助式、一站式办理。从今年10月设立以来,“24小时自助法院”平均每天立案11件、收转材料34份,平均立案时间仅8分钟,纠纷化解效率进一步提升。

  “德阳法院全方位、多角度提高审判效率的措施,既为法院的审判流程安装了一个‘加速器’,又为当事人建起了一条打官司的‘绿色通道’,使法院司法为民理念在审判工作中得到升华。” 在法院开放日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刘忠如此称赞。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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