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被告人王某,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对你们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你们在庭前已经表示同意,我院也已经向你们送达了适用速裁程序决定书。下面,本法庭将按照速裁程序分别审理你们的案件。”
在山东省济南市第四看守所刑事执法办案中心刑事速裁审判庭,一起危险驾驶案件正在审理中。5分钟过后,法官对被告人当庭宣判,整个过程耗时仅6分钟。
作为刑事速裁程序试点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提升速裁程序适用率,审判效率不断提高。
创新“3+2+2”刑拘直诉工作机制
近日,在章丘区法院举办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上,一连串数字彰显了“刑拘直诉”这一办案方法不断刷新该院轻微刑事案件的办案速度。章丘区法院审管办主任李丽介绍,“刑拘直诉”工作机制,即“3+2+2”轻微刑事案件7日结案工作机制。借助此机制,危险驾驶等轻微刑事案件可实现7日内完成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结的全部工作。
此外,为快速执行刑罚,章丘区法院与司法局沟通,对拟适用缓刑的案件不再委托司法局进行判前社会调查,而是对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当庭宣告适用缓刑,使判前社会调查缩短了10余天的时间。
繁简分流 打造新型刑事审判团队
章丘区法院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原则,大力推行繁简分流工作,为刑事案件配齐审判团队,组建简案快办、难案精审的新型刑事审判团队,将普通案件分流给精审团队审理,认罪认罚及速裁案件由各审判团队轮流审理,基本形成用三分之一的审判团队审理三分之二的简单刑事案件,用三分之二的审判团队审理三分之一的复杂刑事案件的分流格局。
通过合理配置,章丘区法院让有限的审判资源发挥出更大的整体优势。目前,章丘区法院有4个审判团队轮流定期审理速裁案件,每个审判团队负责集中审理3个月,保证速裁案件快速审结。今年,章丘区法院刑事新收案件是去年同期收案数的2倍,创历史新高,但在刑事审判力量不变的情况下,刑事案件结案率仍然达到80%以上。
简化程序 速裁案件再提速
为进一步提升速裁工作水平,章丘区法院依托章丘区刑事执法办案中心,固定每周四在刑事速裁法庭集中开庭审理速裁案件,并制作统一简化的庭审模板,简化庭审程序。将核查被告人基本信息的工作放在庭前完成;在立案时送达诉讼权利告知书,庭审不再宣读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因被告人对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庭审不再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庭审重点就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真实性、自愿性等进行调查。庭审后立即制作裁判文书,利用统一的裁判文书简化模板,精简裁判文书的字数,不再列举证据名称,保证了裁判文书的快速制作,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同时,章丘区法院开通速裁案件审理的快速通道,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速裁案件优先受理,使速裁案件从大量的刑事案件中分流出来,做到当天立案、当天审判、当天送达。
明确公检法司职责 规范案件审理
为规范案件审理,提高案件办理水平,章丘区法院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共同制订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刑事认罪认罚案件常见罪名证据证明标准指引》等文件,明确公、检、法、司的工作职责,强化各单位的衔接配合,统一办案尺度,为认罪认罚工作开展提供指南。
根据《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工作实施细则》,章丘区法院结合执法办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了《刑事速裁案件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范围、审理时限,保障办案质量。为依法保障被告人权利,文件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派驻值班律师,全程参与刑事速裁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工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2018年,章丘区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07件,均在15天之内审结。2019年以来,该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77件,其中在2天之内审结的危险驾驶案件85件,无一上诉,服判息诉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