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以上刑事案件登上“速裁专列”
广东刑事速裁改革实现稳中快进
2019-10-29 08:52: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琦 全小晴 冯璐璐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广东法院刑事速裁集约化快审模式已全面建成,全省法院三成以上刑事案件登上“速裁专列”。
2014年6月,中央开始在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广东高院指导各试点法院分别出台了相应操作细则或工作规程。经过两年的试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原有试点法院的基础上继续探索试点认罪认罚从宽改革。至此,广东法院刑事速裁再次增速。数据显示,2014年6月至2018年底,广州、深圳两地试点审结各类刑事速裁案件近32000件。其中,2017年至2018年审结数达24301件,是其前两年的3.4倍。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去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为刑事审判“加速度”提供了新的动力。今年前三季度,广州法院审结认罪认罚案件达到8090件,其中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为3089件,主要包括危险驾驶、盗窃、贩卖毒品等案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7.5%。
刑事速裁试点改革在广东呈百花齐放态势。从办案效率上来看,全省法院刑事速裁案件当庭宣判率、立案后10天内审结案件数超95%。近年来,深圳市宝安区、龙岗区人民法院以30%的审判力量组成的速裁团队审结了近80%的刑事案件。广州市越秀区、南沙区人民法院通过出台快立、快审、快判机制,审理周期平均不超过7天。广州市两级法院2018年刑事速裁案件上诉率低至1.03%,远低于其他刑事案件。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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