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省长春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凝心聚力狠抓司法主业,全体干警以务实奋进的精神,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司法服务大局职能,全力践行司法为民,推动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重拳出击 扫黑除恶有力度
“全体起立!”4月2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法庭内,杨凯鑫、金威臣等17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公开宣判。这是全市公开宣判的第一起涉黑案件,涉及9项罪名14起违法犯罪事实,首犯杨凯鑫、金威臣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截至12月中旬,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案件8件,审结7件;受理一审涉恶案件67件,结案56件。共判处225名涉黑恶犯罪被告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两级法院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17个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的专业审判团队。长春中院院长程凤义一线“参战”,作为审判长办理杨凯鑫等涉黑上诉案、方远飞等涉恶上诉案。建立扫黑除恶指挥中心,实行涉黑涉恶案件“挂图作战”,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建立统一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确、管理同步,形成全市法院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长春中院坚持依靠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局,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凝聚打击合力。该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措施》,对黑恶犯罪案件优先排期开庭,快速审理宣判。严把审判质量最后一道关口,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降格处理,对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坚决从严判处,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对基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长春中院逐案确定案件指导小组,一对一跟踪指导。建立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开展专项业务培训55期1100余人次。编发《长春地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分析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例汇编》,提高全地区法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能力。长春中院刑二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全面深挖彻查,强力推进“打伞破网”。对两级法院近三年各类案件进行线索筛查,对19类刑事犯罪以及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管制、定罪免处、宣告无罪和共同犯罪的案件重点排查。主动到监狱、看守所开展5轮政策宣讲,开辟线索收集“第二战场”。长春中院“一案三查”工作经验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强化“打财断血”工作成效,对涉案“黑财”依法认定、及时缴没。突出“一案一整治”,针对黑恶犯罪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全市法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75条。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在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举报线索信箱,布设展板,悬挂标语条幅,播出专题视频等。制作扫黑除恶专题片和普法动漫短片《弘扬宪法精神 重拳扫黑除恶》,在《吉林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报道210余篇,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多措并举 服务大局有广度
“法院站在企业的角度,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成功挽救了我的企业。”某民营地产公司负责人张某说。
2015年3月,因欠付近亿元工程款,该企业被起诉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涉案楼盘600多套房屋。如果按照传统的执行财产处置方式,很可能出现被拍卖房产价值贬损,也让民营企业陷入深度困境。长春中院执行局在多轮沟通努力下,善意灵活执行,促使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涉案标的额近亿元的施工合同纠纷案顺利化解,获得企业赞誉。
长春中院打破执行“一包到底”的办案模式,建立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依托的“大中心、小团队”的模式,由指挥中心负责案件启动,对类案、关联、集团案件,集中分配,集中办理。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因案施策,量体裁衣,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在全省率先成立执行裁决庭,集中行使执行裁决权力。通过执行分权改革,建立“模块作业、流程办案、流水作业”的新机制,有效提升执行质效和工作规范。
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围绕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加大司法服务保障力度。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参与地铁2号线等重点工程征收补偿涉案工作。加强金融审判专业化建设,组织审判骨干对信托类案件、融资租赁、P2P等案件精细化调研,妥善处置东盟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重大案件涉案资产。
建立定向联络和送法进企服务机制。程凤义带头包保民营企业,帮助合心机械制造公司解决厂房产权及企业上市前重大法律问题。落实市委、市政府“万人助万企”行动要求,选派助企干部111名对接服务企业98户,主动帮助企业把脉问诊,防控法律风险。开展“走进高新区企业法律讲坛”系列活动,服务经济发展先导区。截至目前,两级法院为企业开展法律培训286场,发出司法建议47份。
助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制定出台20条服务意见,为民营企业提供精准司法保障。妥善处理破产重整案件,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在长春应化实验化工厂破产清算案中,通过司法拍卖处置破产财产,以溢价近千万元的价格成交,有力地保障了企业财产权益和职工权益。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和保障作用。长春知
识产权法庭联合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直通车”活动,审理的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商标权系列案件,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认可表扬,有力地保障了“长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政治引领 队伍建设有深度
今年9月,在吉林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宽城区人民法院被授予省模范集体称号。因在司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长春中院、朝阳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司法宣传先进单位。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获得国家级荣誉36项,省级荣誉119项,市级荣誉671项。一项项荣誉,既是对全体法院干警脚踏实地努力奋斗的肯定,也是两级法院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打造过硬队伍的缩影。
全市法院突出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程凤义为全市法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结合法院工作,解读主题教育的时代价值与科学内涵,引导广大干警践行初心,切实担负起时代使命。
两级法院着力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推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轮岗交流,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逐步补齐梯队建设短板。全市法院实施法治人才“双百计划”,首批确定领军人才和卓越人才87名,储备各领域优秀人才,不断完善法治人才成长机制。组织“办案能手”评比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开展常态化审判业务培训,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双提升。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求,长春中院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在两级法院全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专项整治督查工作,采用调阅资料、抽查卷宗、询问约谈、现场踏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交叉互检七种方式,全方位收集线索,严格监督执纪问效。组织党员干部走进郑德荣纪念室学习观摩,观看省、市纪委监委警示教育专题片,促使干警受到先进事迹感召,汲取腐败案件教训,不断筑牢思想防线。
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 青春建功新时代”主题征文活动、“初心颂党旗 使命铸法徽”主题演讲诵读大赛和“礼赞七十载 奋斗新时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激发队伍团结奋进的新活力。
创新举措 司法为民有温度
“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咨询,没想到短短十几分钟,几百页的资料就传过去了。”7月2日,律师杨洪旭在长春中院成功办理跨域立案,这是吉林省首例跨域立案案件。杨洪旭说,跨域立案是一项非常好的便民举措,极大地节省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
长春中院不断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以上。设立专门的跨域立案窗口,面向社会广泛宣传,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法院多服务”的诉讼方式转变。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摆在法院人面前的新课题。全市法院加快推进“分调裁审”改革,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长春中院抽调11名骨干员额法官,成立民事二审速裁团队,形成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分层递进、繁简分流的多元解纷体系,有力地促进审判公正高效运行。
“采取集中面复提案议案的方式,长春中院可谓是首创,充分体现了对代表委员履职的尊重和支持,增强了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信心。”10月18日,长春中院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集中面复会,市人大代表么会英说。“件件有回音,项项有解决方案,这种做法值得被推广。”市人大代表吕强表示。
“长春中院将坚持把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与加强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导向,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在面复会上,程凤义表示。
2019年,两级法院继续发挥院长督办制度功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督办各类案件、事项195件,办结174件,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要求。
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市法院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六走进”活动,组织“双百人才”法官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部队,开展“菜单式”“专业化”法治讲座。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普法活动120场,受众3万余人,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接受咨询服务2000余人次。
司法宣传战线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声音。农安县人民法院《拖欠借款拒不偿还 执行干警千里奔袭 跨省扣押车辆》视频报道,在今日头条客户端播放量达20.8万次。长春中院和长春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百姓与法》节目,收视率持续位居联办节目榜首。全国人大代表视察长春法院时,纷纷点赞长春中院普法宣传有创新,法治节目有特色。长春中院微电影《正义出击》、朝阳区法院微电影《准绳之下》在全国法院第六届微电影微视频评选活动中双双荣获优秀奖。长春中院推荐的5篇普法宣传案例全部入选“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案例,长春中院获优秀组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