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修订证券法 加大证券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2019-12-23 11:16:00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张素 梁晓辉 李京泽
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四审稿,拟进一步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成本。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当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在会上表示,修订草案四审稿规定,对相关证券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同时,较大幅度地提高行政罚款额度,按照违法所得计算罚款幅度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一至五倍,提高到一至十倍;实行定额罚的,由原来多数规定的三十万元(人民币,下同)至六十万元,分别提高到最高二百万元至二千万元(如欺诈发行行为),以及一百万元至一千万元(如虚假陈述、操纵市场行为)、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如内幕交易行为)等。
李飞说,有方面提出,证券民事诉讼具有涉及投资者人数众多,单个投资者起诉成本高、起诉意愿不强等特点,建议在民事诉讼法框架内,结合证券民事诉讼的具体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相关制度。修订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明确“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鉴于科创板注册制改革主要制度安排基本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在证券法修订草案中确立证券发行注册制已经有了实践基础,修订草案四审稿按照全面推行注册制的修改思路,对证券发行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包括“精简优化证券发行条件”“调整证券发行程序”“强化证券发行中的信息披露”等内容。
此外,为适应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需要,维护境内市场秩序,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修订草案四审稿增加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