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集中优势资源、精准发力,聚焦辖区群众和企业迫切希望尽快解决的矛盾纠纷,打造法院“枫桥经验”升级版,不断完善“大调解网络体系”,扎实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延伸下沉司法触角,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
截至目前,该院结案的518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的为214件,撤诉的为166件,案件调撤率达71.4%,同比增长23.7%。
打造专业调解团队 畅通诉前解纷渠道
“5月份就和装修公司签了新房装修协议,但装修公司迟迟交不了工,而且安装的地板和柜子都有问题。”今年9月下旬,乌鲁木齐市某小区居民刘某来到乌鲁木齐垦区法院起诉一家装修公司。
该院立案庭法官接到起诉材料后,立即启动诉前调解工作快速衔接机制,第一时间将这起装修矛盾纠纷转到法院多元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孙征平手中。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孙征平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调解,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并讲清利害关系。装修公司代表当天便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今年10月,刘某的新房顺利装修完毕。
“这次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孙征平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佘文介绍说,2018年,孙征平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坪垦区人民法院法官岗位退休,今年5月,他被乌鲁木齐垦区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短短半年时间,他就和另外一位返聘法官调解诉前各类矛盾纠纷76件,占今年该院该时段调撤案件总数的27.5%,案件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
据介绍,引进和返聘退休法官“坐镇”调解中心,只是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向社会借力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一部分。2016年至今,乌鲁木齐垦区法院不断规范相关制度,逐渐完善多元调解与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纠纷解决渠道,配备专门人员从事诉调对接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纠纷。截至目前,仅涉及物业、暖气费、商品房买卖等纠纷,在诉前达成调解的就达300件以上。
加强裁审衔接 提高司法效能
为进一步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乌鲁木齐垦区法院结合实际情况,与兵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首次进行了裁审衔接座谈,打破“你裁我判”的工作壁垒,探索劳动争议案件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办法、新机制。
据该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侯丽敏介绍,与一般民事诉讼案件不同,劳动争议案件以仲裁为前置程序,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请劳动仲裁后,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在实践中,由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在受理范围、法律适用标准理解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劳动仲裁院和人民法院的裁判标准不一致,时常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
立案庭法官李艳丽说,近年来,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收案量逐年递增,完善裁审衔接机制,将适用法律标准相对统一、案件事实认定基本统一,成为提高司法效能、降低司法成本、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关键之一。
“多元调解+速裁” 护航企业改革路
今年6至10月,乌鲁木齐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因11起经济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乌鲁木齐垦区法院了解到企业目前正处于改革关键期,遂采取“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为双方讲明利害关系,在案件本身无争议的情况下,依法开启绿色通道,成功调解3起,速审、速裁8起,快速有效解决了矛盾纠纷,为企业改革赢得了宝贵时间。
据该院审监庭法官赵晓红介绍,随着兵团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入推进,今年,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受理的涉国资国企改革案件量大幅增长。截至目前,已达135件。针对这一情况,该院法官深入辖区国资企业调研,解答和指导其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为助力辖区国资国企改革,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将“多元调解+速裁”模式灵活运用,在相关案件中及时开展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已为多家企业挽回巨额财产损失达上亿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乌鲁木齐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说,该院通过业务培训,明确工作标准,细化工作职能,实现从调解到速裁、前端到后端的流畅。“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施行以来,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优化了繁简分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