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爱:信用降级慌了神 赶紧还钱保信誉
2019-12-19 20:59:1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程贵忠 黄四庆
被执行人张某于近日收到信息,其支付宝信用评分已被降级,他经过了解和查询,原来是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降级的,对于做生意的张某来说如果信用出现问题,那可不是小事情。12月17日,张某立即来到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将拖欠他人的30000元货款用微信支付给了远在浙江的申请人,案件顺利执行。
2009年7月28日,博爱县的张某向浙江的杨某购买棉纱,共计款项216960元,并向杨某出具欠据1份。后张某支付货款20000元,退货20吨计款135600元、支付运费5930元,余款55430元。之后张某又分四次共偿还杨某20000元,现欠款数额为35430元。法院审理后做出了判决,判决张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杨某货款34500元,并支付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执行干警向张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但张某仍未履行,法院随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其支付宝信用评分被立即降级,张某经过查询发现问题的根源,主动到法院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希望尽快解除信用惩戒。经过执行干警调解,张某在现场将款项用微信转账给浙江的杨某30000元,杨某表示同意。随后,杨某将自己的身份证及自拍照发送给承办法官,并表示已经收到执行款同意法院结案。至此,这一货款纠纷案件得以执行。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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