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之我见

2019-12-17 10:28:5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牛建庭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作为承担化解纠纷矛盾重要使命的人民法院来讲,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努力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多元化解纠纷矛盾。这不仅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而且有利于将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一线,加强社会治理。

  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全力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一是优化窗口设置,实现功能集约化。在原有登记立案基础上,建成集导诉、立案、集中送达、集中保全、诉讼费交退费、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评估鉴定、公证服务、保险服务、邮政服务、网上立案、跨域立案、集中扫描、档案查询、信访申诉、法律咨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运行规范化。以“一次办好”为目标,全面梳理服务项目清单,对导诉分流、特约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登记立案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内容进行规定,对送达保全、评估鉴定、信访申诉、日常管理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进行规范,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公示常见民商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材料清单,及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流程和材料清单,推动相关事项“一次办结”。

  三是拓宽方式渠道,实现立案多样化。全面畅通线上线下一体化立案渠道,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争取当场立案的基础上,设置自助立案服务区并安排专人辅导,建成网上立案系统,开通跨域立案窗口,初步形成“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的立案工作新格局。

  四是突出便民导向,实现服务精细化。设立导诉台,实现由过去事务性诉讼指引向具体的诉讼指导转变。

  五是强化科技引领,实现服务智能化。配备诉讼服务自助终端、诉讼和执行风险评估自助终端、自助立案终端、智能诉状终端等智能设备,开通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成网络法庭,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在线调解功能,启用了审务通、移动微法院、云柜等信息化系统,“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初具雏形。

  坚持继承完善创新,着力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是推动纠纷源头治理。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诉源治理机制建设纳入综治重点工作。在此基础上,要结合工作实际,联合有关部门就特定纠纷案组建专业调解委员会,选聘特邀调解员,制定了工作细则。同时,依托基层自治组织和综治网格员,在各乡镇、农村社区设立诉讼服务站,形成了“无盲区”的调解网络。

  二是推动矛盾多元调解。设立案件程序分流员,对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同意人民调解的,由诉调对接员对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由司法确认联络员引导进行司法确认。

  三是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对于诉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值班法官进行繁简分流。凡是事实清楚、标的额小、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案件,符合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特别程序和督促程序办理。不符合适用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的,由小额速裁团队适用简易程序就地开庭审理、当庭宣判。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分流到各审判法庭,由专业审判团队法官进行专审、精审。

  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努力培养一流诉讼服务人才队伍

    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诉讼服务理念,以历次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教育引导干警切实增强民生服务意识、“换位”服务意识、精准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意识,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多元司法需求。

  二是提升司法能力。针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需求特点,开展类型化专业培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纠纷解决能力、诉讼服务能力、信息化操作能力及司法调研等综合能力,提升诉讼服务的专业化智能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强化人员配备。根据立案、调解、速裁快审等工作需要,为诉讼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形成老中青搭配的梯次人才队伍格局。创新人员配备方式,积极采取配备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志愿者、义工等多途径人员配置模式,为诉讼服务中心提供高效便捷诉讼服务。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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