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房主卖房欲提价 法院调解止纷争
2019-12-13 14:36:46
 

    中国法院网讯 (陈晨)   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审结了原告王某与被告陈某、霍邱县某业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霍邱县法院立案后,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

  原告王某来院诉称,王某经被告霍邱县某中介公司介绍,与被告陈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确定王某购买陈某名下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某房屋一处。之后,原告王某向被告陈某交付定金50000元,霍邱县某业有限公司收取了原告王某中介服务费10000元。后被告陈某欲提高房价,拖延履行过户手续,已构成违约。王某来院起诉要求判令中介公司返还原告王某中介费10000元并要求被告陈某继续履行房屋过户手续。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案件承办人认为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经霍邱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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