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墙脱落砸死路人 家属索赔82万元
2019-12-09 15:29:06
中国法院网讯 (马超 陶然) 吴某送货路途中,被某商铺外墙大范围脱落的水泥块砸中,经抢救不幸去世。吴某的母亲诉至法院,要求商铺的业主、租户、物业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82万元。日前,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物件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2019年7月20日晚,吴某在给南昌市西湖区金润广场送货时,广场商铺外墙突然大范围脱落,吴某被砸伤。之后,吴某先后被送到曙光医院、南昌市第一医院抢救治疗,花费医疗费用近5万元。但因伤势过重,三日后,吴某最终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原告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因建筑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某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单位、被告某货运代理部作为商铺使用人、被告某物流公司作为商铺所有人,共同负有对商铺的日常管理、维修养护、定期检查、安全保障义务。现三被告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且不是由于遇到了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所导致,并且死者吴某无过错,因此,三被告无免责事由,应当连带赔偿因吴某死亡造成的全部损失。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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