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之我感
2019-12-03 11:15: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萍萍
 

  入院四年来,我一直在接触婚姻类案件,虽然不时听到身边同事感叹:“别让未婚人士办理离婚案件,见多了容易丧失对婚姻的信心”,但我还是从孑然一身走到结婚生子。从审理经历来看,我认为要想做到婚姻家庭和谐长久,应当在结婚前、婚姻中注意以下问题。

  一、做好婚前准备当下社会“网恋” “闪婚”现象都非常普遍,因一时激情,小夫妻仅凭一腔热情就结婚甚至生子,这就为以后双方的婚姻生活埋下了诸多隐患。婚前准备不只是衣食住行等物质方面的准备,更多的是精神层面的准备。首先问问自己:对将来的另一半是否真正了解、是否适合且愿意与其共度余生;双方是否有相对成熟的思想,做好了生活会从自由洒脱转变为相对琐碎拘束的心理准备。在离婚案件的起诉理由中,大多数原告都会称双方婚前了解较少、性格不合、婚姻基础薄弱。问他们“婚前为什么没有好好了解一下”,大多回答“年龄大了着急结婚” “婚前没有想到婚后会有那么多事”。这其实就是双方对结婚认识不够、准备不足,等到婚姻触礁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抱怨对方思想不成熟、不承担家庭责任、处理不好家庭关系,是不是有些为时晚矣。

  二、婚姻中坦诚相待、积极沟通婚姻生活中难免会有矛盾、摩擦,坦诚相待是继续相处的前提。遇事后坦诚解释,不欺瞒、不隐藏,避免对伴侣的无端猜疑,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争端。我曾经办理过一个离婚案件,男方称女方总是不愿意回婆家,即使勉强去了也别别扭扭不高兴,男方便认为女方太不识大体,让自己在亲朋面前很没面子。女方则抱怨说,每次回去男方总是跟父亲、哥哥躲在一起嘀咕事情,问他们谈话的内容,男方只是说“不关你的事”,便不再回应。女方感觉自己就像个外人,有时甚至觉得他们其实就是在谈论自己。在法庭上,男方依然坚持认为谈论内容与女方无关,因此女方没必要知情。在这个案子中可以很明显地看出,其实女方在意的根本不是男方与家人的谈话内容,而是在女方产生好奇心、猜疑心时男方敷衍搪塞,使女方认为自己不被信任,从而导致双方产生隔阂,日渐疏离。

  夫妻间最需要的就是沟通,家庭生活中很多问题都是由于沟通不畅导致的。当婚姻中出现矛盾时应该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选择忽视和回避。在双方矛盾激化的时候,一定要有一方先作出让步,待双方气氛缓和后,要及时进行沟通、交流,向对方说说自己的想法,给双方一个缓和矛盾的机会。同时多做一些自批评,坦然面对自己和对方的缺点,才是夫妻的相处之道。曾经有一对夫妻闹离婚,当询问双方是否已经分居时,女方说男方已经很久没回过家了。男方一脸无奈地表示,虽然自己下班到家需要两个多小时,但之前不管多晚都照常回家,但最近一次闹矛盾后发现只要自己下班回家,女方就会马上收拾东西出去借住,把两岁的儿子留在家中。因为担心女方的安危和心疼儿子,男方不得已在办公室支了简易床。女方指责男方从来不懂得沟通,平时闹矛盾后女方提出跟他谈谈,但男方认为没什么可谈的,两个人总是不欢而散。通过庭前调解,我看到了男方的隐忍和其对女方的感情,遂劝说女方再给彼此一次机会。同时,我也提醒男方,婚姻需要行动,更需要沟通,矛盾积累可能造成更大的情感危机。不争吵并不一定就是和谐,及时沟通的效果往往好过忍让、回避。

  三、直面问题婚姻,理性决定分合当今社会节奏较快、外界诱惑多,人们的生活压力普遍较大,家庭很容易出现问题。同时人们的思想观念更加开放,自我意识普遍增强,婚姻遇到问题后忍让将就、委曲求全的做法越来越少。如果婚姻触礁,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暂时无法说服原告,解决双方的矛盾,那么不妨同意离婚,此时放手也是一种爱。离婚案件中有很多不同意离婚的被告,究其原因,有的是因为真的还有感情不舍得放手,有的是为了顾全家庭和孩子,有的却是为了争夺孩子抚养权、争取更多的财产利益,还有的只是因为心理失衡,觉得只有自己才有资格提出离婚。在此我想说的是,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如果感情破裂了,名存实亡的完整家庭对夫妻双方都是一种磨难,对孩子健全人格的塑造、性格的培养也并非有益。如果把是否同意离婚当作争取利益的谈判筹码,将双方的最后一丝感情都消耗殆尽,只会显得可笑、可悲。婚姻失败了,要勇于面对,理性解决,新的生活也许会更好。

  相爱没有那么容易,婚姻没有那么简单,寻找一个对的人,成为一个对的人,但愿我们的生活都会更加幸福。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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