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宽城区法院签发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9-11-28 10:06:2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玉卓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一名男性向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希望通过法律让他免于妻子的威胁与拳脚。
据了解,因感情不和,2019年申请人迟某向法院起诉与妻子段某离婚,由于段某拒绝配合法院送达文书且迟迟不露面,无奈下迟某选择撤诉。11月18日,迟某与段某在北京因婚姻财产等问题发生口角,遭到段某及其随行人员的殴打。段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并处罚款500元。迟某称,段某曾多次威胁并扬言要弄死他,对他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他有家不敢回,只能躲在亲戚家。因担心段某再次对他进行殴打,在家属的陪同下,迟某向宽城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认真审查了迟某提交的门诊病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后,法官决定立即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申请人送达,同时制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居住地派出所及社区居民委员会分别进行送达,协助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力实施。当天,宽城区法院即派出干警前往北京,对在拘留所的段某进行法律文书送达。
作为一种司法庇护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筑起一道“保护墙”,有效震慑施暴者、预防家庭暴力。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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