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让小孩读名校诈骗他人钱财 获刑四年
2019-11-26 14:57:36
中国法院网讯 (阙丽娟 胡星星)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责令被告人程某退赔被害人曹某经济损失人民币十四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至8月期间,程某向曹某谎称,其可以找关系让曹某的小孩进南昌市某名校读书,并以找关系需要花钱、预交学费为由,先后分三次骗取了曹某现金共计人民币14万元,所得钱款均被程某用于归还赌债及赌博。
2019年8月1日,程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1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程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程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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