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他人钱财 医疗器械公司经理获刑3年3个月
中国法院网讯 (海宣) 通过虚构合作关系、虚构专家身份、虚构体检结果等方式,杜红岭等3人向9名老人销售“康美信端藜聚合酶复合浓缩液”,骗财28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杜红岭等3人1年4个月至3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8年8月至9月,杜红岭伙同陈冠斌、付强等人,通过北京永宏康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由杜红岭负责总体工作,陈冠斌负责公司后勤、会场秩序管理等工作,付强负责主持讲座、体检等工作。
杜红岭等人通过虚构该公司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有合作关系、虚构专家身份、虚构体检结果等方式,欺骗被害人以每支1000元的价格,购买该公司以每支47元购进的“康美信端藜聚合酶复合浓缩液”,该产品主要成分为浓缩果汁、纯净水、黄原胶、柠檬酸。杜红岭等人以上述方式,骗取9名老人共计28万元。
在庭审阶段,杜红岭在其家属帮助下向法庭缴纳了人民币10万元,陈冠斌缴纳了人民币8.9万元,作为退赔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红岭、陈冠斌、付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杜红岭、陈冠斌、付强诈骗多名老年人钱款,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三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案发后其他同案犯已经退赔了部分被害人的钱款并获得了谅解,而庭审后杜红岭、陈冠斌在其家属帮助下将剩余诈骗钱款退缴到法院,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均获得了赔偿,故法院依法对三被告人均从宽处罚。
另外,被告人陈冠斌、付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对其均依法减轻处罚。最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杜红岭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4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冠斌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付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