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里念好“五老”调解经

——湖南桃源法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工作纪实
2019-11-24 09:17:4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陶琛
 

  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随着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矛盾日益增多,桃源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老乡贤主持公道”的风俗,将调解团队扩充覆盖至老干部、老代表、老委员、老教师,组成“五老”人员,走出一条民间调解新路子。

  乡村“话事人” 构建“五老”调解网络

  “欠账还钱是天经地义的,况且钱也不是很多,都是邻居,没必要伤了和气。”在沙坪镇大兴社区里,退休老干部伍公元正在耐心地劝说孙某。

  20多年前,孙某向杨某借款20000元并约定月利息,后孙某偿还本息共计16000元,余款一直未还,俩人多次发生争执。得知情况后,伍公元主动找到俩人,并在今年10月18日将他们聚到社区,当面进行调解。

  “她多次当众辱骂我,让我在村里抬不起头,心里憋气得很!”面对伍公元,孙某说出了这些年为何不还钱的原因。了解后,伍公元立即从法理情角度三管齐下不断劝说,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伍公元是众多是活跃在调解一线“五老”人员中的一员。他们熟悉当地社情、民情,能较快了解矛盾症结,并且在当地有威望,能使群众信服,提高调解效率,为桃源法院构建乡镇司法辅助网络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近3年来,桃源法院通过“五老”人员调解机制已成功调解300余件纠纷。

  法律宣传人 推动法治乡村根基建设

  法治建设的根基在基层,难点在乡村,将法治深深植根于村民心中,任重而道远。然而,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桃源法院的“五老”人员调解队正用自己的力量,一点一点推动法治在乡村的建设。

  今年8月,刘某来到胡岳柏家中,控诉前夫趁她不在时转移财产。之前俩人曾经胡岳柏调解,到漆河人民法庭签订了离婚调解协议。了解情况后,胡岳柏立即给刘某的前夫贾某打电话,告诉他非法转移法院判决财产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拒不归还,将对个人采取强制措施,明白利害关系后,贾某同意归还被转移的财产。

  胡岳柏退休前是漆河法庭庭长,在基层法庭工作了30年,被当地的老百姓亲切地称为“农民法官”。去年退休后他也没闲着,加入了“五老”调解队,摇身一变,成了“农民法律顾问”,而他家也成了免费的“法律咨询中心”。当地老百姓有什么不明白的法律知识都会去向他咨询,一些基层政府遇到棘手的纠纷也会请他去帮忙。

  近年来,桃源法院在吸收“五老”人员时侧重有法律相关工作经验的离退休老干部。架桥镇原司法所所长熊旭日、原人民陪审员肖湘玲等都被吸收进了“五老”人员调解队,他们在调解时有较强的法律知识相佐,不仅在调解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能达到调解一事,教育一片的效果,为桃源法院推动基层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司法协助人 成为法院与基层的润滑剂

  在新的历史时期,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是法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体现,是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而在法院与群众之间,“五老”人员则充分发挥了他们的润滑剂作用,不仅有效地拉近了两者之间的距离,更让青年法官深入人民群众,提高审判能力。

  “小饶法官,我邀你去我们村里走走,听听村民们怎么说。”“五老”人员刘文华对陬溪人民法庭法官饶胜兰说道。

  这是一起赔偿款纠纷案,周老太的女儿车祸意外离世,她和女婿及三个孙子对簿公堂,要求分割女儿的车祸赔偿款,但是案子并没那么简单。刘文华让承办法官去听听村民们的说法。

  饶胜兰经过走访得知,周老太没有收入,常年由儿子赡养,得知周老太有权分割女儿车祸赔偿款,几个儿子们便强迫她去争这笔钱,以补贴生活费。了解到事情的真相,饶胜兰改变调解的方向,从情理出发,对周老太几个儿子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完结。

  这几年,桃源法院的法官队伍逐渐年轻化,法庭里90%以上都是“80后”,他们专业素养高,却缺乏与群众打交道的经验。但是司法工作需要把专业知识和大众生活联系起来,充分考虑群众的情感,了解群众的习惯,尊重乡风民俗。于是,“五老”人员充分发挥他们的纽带作用,提高青年法官依靠群众智慧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使司法为民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桃源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创新推行邀“五老”人员调解队,同时在乡镇设立工作联络站、开展“五长联席”,构建乡镇司法辅助网络……点点滴滴的努力构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屏障,而陶渊明笔下“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的桃花源也终将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世外之地。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