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意见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19-11-24 08:47:5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洁赟 陈桂生
如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力作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若干意见》,要求依法履行复议职责、强化行政复议职能、强化行政裁判执行力、加大协调和调解力度,共建共治共享,推动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
《意见》共分四部分25条,对行政争议化解的有关情形、具体要求等作出规范,重点包括判决涉赔偿行政案件、保障申请行政复议权利、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处理滥用行政复议权利等方面。
《意见》指出,要强化裁判执行力,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功能。对于涉赔偿、补偿的行政案件,全省各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就具体的数额作出判决并要求加大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对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重大项目实施等重大案件争取实质性化解争议。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注重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特别是要通过指导行政机关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正确履行裁决职责、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力争把行政争议消灭在萌芽阶段。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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