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挂牌成立了广西首个对执行事务进行集约化管理的“执行事务中心”,进一步深化集约化执行模式改革,并将其作为该院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成立执行事务中心是继成立广西首个“保全中心”后该院又一重要的执行创新举措。该中心下设查控组、内勤组、外勤组、指挥平台事项组以及信访专窗,按照执行各环节专业化、规范化、集约化要求,对执行流程各环节进行集约式重组,深化团队分工和协作,落实精细化管理,将法官从纷繁复杂的执行辅助事务工作中解放出来,提升执行效率和司法服务水平。
执行流程集约式再造,激发执行改革活力
执行事务中心集中办理核对立案信息、财产查控、制作并发送执行格式化文书、对被执行人进行高消费限制、财产处置辅助工作、收发委托执行请求、网拍辅助对接、执行接访等8类事务性工作,将“办案”与“办事”真正区分。
执行事务中心工作流程以《执行收案表》《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控结果移交表》《有财无财区分表》《执行卷宗流转表》《网络拍卖流程跟踪表》《接访登记表》等相应材料为载体,在各个环节中进行高效流转。同时,优化各环节衔接,严格限制环节流转时限,确保流程顺畅。
执行流程集约式管理后,该院执行查控周期同比缩短12天,房产处置周期同比缩短8天,执行案件办理周期同比缩短14天,执行效率大幅提升。
岗位职责破建制重设,提升执行合力
执行事务中心实行定岗定责定人,确定岗位工作标准,分工负责、团队协作,执行事务性工作标准化、集约化管理操作。
该院充分发挥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类人员专长,打破原团队建制,最大限度发挥执行人员个人优势和执行实施团队集体优势,从原各执行团队及法警执行中队抽调13名人员负责执行事务中心各组事项,并且将执行事务性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围,加强执行事务中心的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奖优罚劣、奖勤罚懒,提高规范办案意识和工作积极性。
执行管理精细化落实,确保执行规范化
该院通过执行事务中心集中落实流程节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终本案件管理、执行指挥管理等5项执行管理要求。切实将上级法院执行工作指标体系中的执行管理重点内容,具体细化到执行流程集约化工作模式的相关环节中去,加强执行办案重要流程节点和执行质效指标的定期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针对落实不力的事务小组,及时启动执行约谈机制,约谈团队负责人,提升执行干警的办案质效意识,引导统一执行规范办案。
通过建立执行流程集约化工作模式,实行流程化、兵团式作战,充分发挥信息化、集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兴宁区法院在执行工作推进中获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1月—11月,该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4.87%,比2018年同期提高2.7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25436.7183万元,同比上升23%;三年法定期限内结案率85.48%,终本合格率100%;执行信访率比同期下降了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