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定远法院:出逃十五载,难逃法网终获刑
2019-11-07 15:38:01
中国法院网讯 (邓明) 近日,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某某涉嫌犯诈骗罪一案。该案被告人韩某某已在外逃匿躲藏十五年,其于2018年10月9日被公安机关在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抓获。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月17日,被告人韩某某电话联系同乡安徽省霍邱县人常某某、田某某等人,谎称帮二人联系销售糙米,让其二人运送一车糙米到定远某粮站米厂。2003年1月21日,两被害人将55吨糙米运至该粮站米厂,以每斤0.665元价格出售给陈某某,合计73150元。糙米卸货后,被告人韩某某向陈某某出具一张73000元的米款收条后逃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韩某某归案后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其亲属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以犯诈骗罪,依法判处韩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韩某某在陈述中说道,这么多年,在外面一直都是提心吊胆,生活过得很不好,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感到深深的悔恨。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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