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亿余 浙江乐清"女强人"受审
2019-11-03 22:10:11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魏一骏
记者从浙江乐清市公安部门获悉,近日一起涉嫌集资诈骗和抽逃注册资金案在乐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小珍(化名)近年来吸收大量社会资金,最多时达5亿余元,直至资金链断裂才投案自首。
小珍经营着一家服装企业,同时还在杭州和乐清经营多家培训机构,在亲友眼中她是个做事干练、交际颇广的“女强人”。2014年初,她有意涉足金融行业,但多次申请无法获得金融牌照,无奈之下,便与他人合伙出资3000万元在乐清成立了一家典当公司,准备以此为基础发展金融业务。
在经营期间,小珍利用典当公司老板的身份,以资金周转、投资等为由,以每月1%-4.5%的高息向其亲友和社会人员借款吸收社会资金。每收入一笔社会资金,她还专门发放“储蓄存单”作为凭证,典当公司摇身一变成了一家“小型银行”。
受高息诱惑,一时间不少人通过各种渠道把自己的钱“存到”典当公司里,甚至有人借钱后再转借给小珍以赚取利差。根据报案统计,借款人数已超过70人,其中一人的金额就达到3000万元。
在4年多时间里,小珍“拆东墙补西墙”,用借来的本金去偿还高额利息,亲友处借不到钱后她便从社会上借高利贷,以填补相应亏空。截至2018年7月,小珍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亿余元,资金缺口达1亿余元,公司运转已难以为继。她到公安部门自首时,典当公司账户余额仅剩不到1000元。
“无论从涉及人员数量还是非法吸存的金额来说,都是乐清近10年来最大的个人非法集资案件。”办案民警介绍,为了让这个案件办理过程更加公正,尽量为受害人挽回损失,乐清警方首次聘请了第三方对小珍等人资金往来进行审计。
该案经过乐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过程中。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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