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余小成
那天临近中午,我跟法官助理小王下乡返城,老郑已在法院门口徘徊。“我们没通知他来啊!”小王感到纳闷,我从车里拿出一个红塑料袋,说道:“是我约他来的,昨天晚上我不在家,他到我家送了两条烟还有一袋水果。”
送礼的是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中的原告,他与被告系亲兄弟。1989年,原告兄弟4人口头分家。2019年5月,被告与第三人签订了一份《调剂协议》,将其与第三人相邻的房屋和竹山折价2万元调剂给了第三人。老郑认为协议中涉及的竹山他也有份,是被告擅自处分,要求返还但遭拒。后经村委会调解无果,诉至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告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而老郑及第三人均情绪激动,一度恶语相向。
经过了解,原、被告与第三人也是堂兄弟,两家人积怨已久。而目前有关竹山归属难以查清,村干部表示如不彻底化解将产生更大矛盾。考虑到原、被告系亲兄弟,且与第三人又是堂兄弟,若径行裁判,可能案结事不了,不利于兄弟和睦、邻里和谐。
10月12日上午,我联系人民调解员以及双方代理人前往案涉竹山查看。刚见面,老郑与第三人便劈头盖脸吵了起来,无奈只能分头劝解。我们来回调整方案,全然忘记已过了午饭时间,感觉有些饥肠辘辘时已下午一点多。调解未达成,但双方态度已缓和,均愿意认真考虑调解方案。
不承想没过几天,老郑竟找到我家送礼说情,希望可以赢得诉讼。于是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接待室里,我拿出香烟和100元现金,对老郑说:“身为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我一直都是依法办案,每一个案件我都会公平公正处理,请你放心。香烟和水果的钱都还给你。”
老郑听后,有些难为情,但看我眼神坚定,还是接了过去,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对我说道:“余法官,我相信你,调解方案我回去会再好好考虑的!”
转过头来,我对助理小王说:“一定要记住,作为一名审判人员,除了让当事人获得案件实体处理上的公正公平,还应当让他们从程序上获得更加切身的体验,让他们对司法正义有更多的获得感。”小王点了点头。
10月22日,案件第二次开庭,我组织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进行调解。有了之前的基础,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撤销《调剂协议》中涉及老郑的竹山部分的条款,第三人将竹山返还给老郑,由被告返还第三人调剂款 8000元并当庭支付完毕。
法庭上,老郑和之前吵得不可开交的第三人露出了笑容,他们不约而同地对我说:“以后我们俩终于不用见面就吵了!”
(王晨琳 周凌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