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虚构事实骗取女友财物获刑罚六年并处罚金

2019-11-01 16:37:26
 

    中国法院网讯 (黄嘉丽)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及退赔违法所得4万余元给被害人。

  2018年7月,彭某通过微信搜索认识了谌某,两人逐步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8月17日,彭某谎称承包了某地一修路工程,需宴请工程发包方,骗走了谌某1.2万元;2018年8月20日,彭某再次谎称需招待上述工程发包方,骗走了谌某5千余元;2018年9月13日,彭某谎称送礼给上述工程发包方一事被查处,需花钱疏通关系,骗走了谌某3千元。

  后彭某多次虚构事实,以工地水管破裂需要修理、工程资金被冻结周转困难、工程遇到麻烦需花钱处理等为由,多次骗取谌某的财物,用于日常生活开销等。合计共诈骗10次,诈骗数额5万余元。谌某报案后,彭某向谌某的银行账户转款了3500元,属于退赔部分违法所得。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彭某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对该部分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诈骗,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其退回部分违法所得给被害人谌某,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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