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宜秀:章某华等19人涉黑案件一审开庭

2019-11-01 16:02:01
 

    中国法院网讯   2019年10月29日,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章某华等19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庭审历时两天。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以来,章某华注册成立公司,招揽人员,超越工商登记核准范围,从事非法车辆抵押、质押贷款等放贷业务。

  以章某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公司架构及下设门店模式,对成员进行管理,成员稳定,分工明确,5名被告人系积极参加者,5名被告人系一般参加者。该组织打着“合同借贷”的幌子,利用客户资金困难、急于用钱的困境,假借车辆抵押、质押贷款之名,以“放款手续费”“违章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模糊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欺骗客户签订明显不利于自己的车辆抵押、质押贷款合同、放款承诺书等,骗取高额贷款费用和贷款利息收入,同时,采取约定高额逾期还款费用、违约金、“拖车费”形式,肆意认定、恶意制造还款障碍及客户违约等情况,以“还款逾期”“一车多押”“GPS定位异常”等理由,根据车辆GPS定位,采取秘密或者强制手段将客户车辆开走隐藏,之后要求客户立即结清贷款本金,并以公司总部变卖客户抵押车辆抵偿贷款理由进行要挟,向客户敲诈勒索“拖车费”、逾期费、违约金等高额罚息。如客户不能按照要求缴纳,轻则将抵押车辆低价变卖获利,重则采取暴力胁迫、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逼迫客户结清贷款,支付“拖车费”、违约金等费用,牟取非法利益。

  该组织共实施诈骗犯罪72起、敲诈勒索犯罪54起、非法拘禁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被害人分布在安庆市区、县区、池州市区、县区等地,造成重大影响。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该组织以暴力、胁迫、“软暴力”等手段,对被害人形成心理强制、威慑,多人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致使多名群众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不能正常工作、生活,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经审计,该组织非法获利4014381.61元。

  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对被告人进行交叉询问、充分举证、质证,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及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因该案案情较为疑难复杂,未当庭宣判。

  该案系宜秀区首例涉黑刑事案件。庭审当天,多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及检察院干警和被告人家属,到庭旁听。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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