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中院发布近三年来行政审判白皮书
中国法院网讯 (丁洁 刘现流 谭耀广) 近三年来,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上升,而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也一年比一年多,这是江门近三年来行政诉讼方面的突出特点。10月28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16—2018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并公布了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2018年,江门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收案达到928件,而同年全市法院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有154件。《白皮书》指出,程序违法是造成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
集中管辖模式使行政诉讼更便利
《白皮书》显示,2016年,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收案568件,2017年收案602件,2018年该数据大幅增长至928件。案件涉及范围广泛,信息公开、强制拆除、出嫁女维权、环保执法等新类型案件,成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新增长点。
江门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数据大幅增长是多个原因造成的。首先,2014年,江门市开始推行行政案件“6+1”集中管辖模式,全市行政一审案件(江海辖区除外)集中在江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使“异地告官”成为可能;江海法院还启动巡回审判程序,当事人可选择距离较近的法院开庭。该措施让行政诉讼变得便利。
同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拓宽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会保障待遇等行政行为,纳入了受案范围,破解了行政案件“立案难”的困境。
最后,社会管理的范围日趋扩大、方式日渐创新,在为百姓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新形式的纠纷。“行政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告官’不再难,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了保障。”江门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程序意识薄弱导致行政机关败诉
此外,《白皮书》还公布了两项细节:2016年,全市法院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58件,2017年129件,2018年145件,败诉案件数逐年上升。另外,全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18年平均出庭率比2017年上升7.66个百分点,比2016年上升12.1个百分点。
“新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只要执法程序有瑕疵,法院可以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由此导致行政机关败诉率提升。”对于行政机关败诉增加的原因,江门中院有关负责人总结,既有程序性原因,如不向法院提交证据;亦有实体性原因,如执法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不准确等。
“举例而言,如果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在60天内作出最终决定,但是行政机关用时65天,且没有依法办理延期的审批手续,这就属于程序违法,最终会导致败诉。”据分析,由于个别执法机关比较注重结果,不太注意过程,出现程序违法,从而导致败诉,“通过裁判促进行政机关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从而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是行政审判带来的积极结果。”
而对于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率上升,《白皮书》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逐年向好发展,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占行政诉讼案件总数的比例,仍然不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升。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只委托律师出庭等情况依然存在,出庭应诉能力仍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