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抓秋收有利时机,由执行局局长任旭明带队,组织12名执行干警,前赴黑龙江省肇源县,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某承租的80公顷水稻进行收割、变卖。
此案件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涉及金额及利息50余万元。案件分到办案人手中时,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但在10月份时情况发生大的逆转,经申请人李某提供,被执行人李某某在肇源县种有水稻80公顷。10月份是水稻收割交易的季节,如果不立即采取行动错过秋收的有利时机,后续执行将遥遥无期。
因案情紧急、待执行标的物数量较大且在省外,执行法官立即将相应情况汇报给局长。执行局高度重视此案件,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将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一进行梳理。为确保此次跨省执行顺利,该案法官多次到肇源县实地考察、排除风险。
2019年10月9日上午,法院执行局组织12名执行干警,动用2辆警用车辆,前往被执行人稻田所在地强制收割、变卖被执行人承租的80公顷水稻。此次行动也是近一个月内该局第二次跨省执行。
在办案法官及执行干警的现场监督下,原被告双方共同就稻田的收割范围指认、机械租用、变卖价格等进行商议并达成一致,执行干警进行笔录记载。
经科学筹划、严密实施和紧张有序地推进工作,到晚间19时许,涉案80公顷水稻田收割完毕,执行干警一台一台机器进行查看,确保稻茬低矮、粉碎彻底,不影响下季播种,水稻颗颗无损、粒粒归仓,当事人现场验收合格,并在当晚运走一车水稻,在后续的两天内运走水稻8车,共计9车水稻。
目前,该案已经顺利执结,申请人得到本金及利息52.8万元。
秋收是农忙的时节,也是前郭县法院执行的有利时机。据统计,法院执行局的被执行人中有耕地者众多,针对长期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因秋收陆续返乡以及卖粮后手有余额等情况,法院执行局紧抓这一有利时机,适时调整执行工作方案,确保高效执结一批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