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京举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京举行
继续审议密码法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
首次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
栗战书主持
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1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常委会组成人员16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季幸作的关于密码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强调加强密码人才培养,明确实行密码保密责任制,完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制度,强化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宪法法律委认为草案已比较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三审稿增加了有关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的规定;进一步保障被收养人合法权益;明确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可明作的关于森林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完善了有关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履行国有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的部门;明确国有林业单位的森林保护义务,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作的关于社区矫正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工作目标;专章对机构、人员和职责作出规定,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
生物安全是人民健康、社会安定、国家利益的重要保障,制定一部具有基础性、系统性、综合性和统领性的生物安全法十分必要。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生物安全法草案的议案。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高虎城作了说明,介绍了立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立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基础,以及草案的主要内容等。
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着力解决现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把成熟的实践做法上升为法律,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议案。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就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等作了说明。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的议案。何毅亭作了说明,介绍了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法律修改的主要内容。
档案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已不相适应,迫切需要修订。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档案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作了说明,介绍了修订的必要性、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为贯彻实施宪法和监察法,保障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最高监察机关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说明。
为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依法顺利实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作了说明。
为加强澳门和内地之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人员、货物等生产要素便捷流动,推动澳门特别行政区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作了说明。
今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4个省区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同时委托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进行自查,这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向会议作了关于检查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组认为,法律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等教育实现了从精英化到大众化并向普及化迈进的历史性跨越,但法律实施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依法治教理念,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会议听取了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业遂、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分别作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该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访问阿塞拜疆、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并在哈出席第四届欧亚国家议长会议、在俄出席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国务委员、中央军委委员魏凤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