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新区法院联手公证处合力破解执行难
2019-10-15 14:54:37 | 来源:鲁中晨报
 

  租赁别人的房屋拒不支付租金不说,还霸占租赁房屋拒不搬离。在这起强制执行工作中,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与淄博鲁中公证处联手,在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拒不到场配合工作的情况下,果断采取强制措施,成功执结。

  2017年,原告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王甲、王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被告租赁原告坐落于淄博高新区某商务大厦的房屋。但自2018年起,王甲、王乙开始拖欠原告的租金。在多次催缴租金未果的情况下,原告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解除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判决被告10日内返还所欠原告的房租、水、电、物业费等费用。

  随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淄博高新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王甲沟通,在其银行存款不足的情况下,希望王甲配合法院通过查封、扣押并拍卖租赁屋内相应价值的财产方式,支付申请执行人的房租等费用,但王甲态度恶劣、拒不同意搬离并返还租赁房屋,给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

  清点物品,被执行人不到场,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房屋内的物品状况,他日若有纠纷,法院将会陷入非常被动的境地。为此,近日,淄博高新区法院联合淄博市鲁中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现场,3名公证处工作人员以录像、拍照等方式对房内的物品逐一清点,并列出物品清单,由在场所有人签字确认。

  在执行局干警的耐心劝导下,当天上午10点半左右,迫于法律的强大威力,被执行人王甲来到现场,开始积极配合清点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了理解。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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