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桦甸法院:打好扫黑除恶宣传“组合拳”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有效整合资源力量,积极拓宽宣传渠道,运用多种宣传形式,打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组合拳”,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及参与率,让依法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内外结合强合力。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办公楼各处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物品,利用法院内外LED电子显示屏,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视频,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的认识。专门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告知书,向来院每一位当事人发放,并入卷存档,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目前,已发放告知书5000余份,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条,均已移送到市扫黑办。在对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的同时,加大对全院干警的宣传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签订承诺书,让扫黑除恶知识入脑入心。
线上线下齐发动。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典型案件,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和临街LED电子显示屏,直播全部庭审过程,同时,邀请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有力震慑涉黑涉恶犯罪。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典型案例和法院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动态等,向社会全方位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采用领导做客专题访谈节目、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片以及H5宣传页面等方式,提升专项斗争宣传的影响力,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城市农村全覆盖。组织开展进企业、进农村社区、进学校的“三走进”宣讲活动,深入市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解读法律政策、以案说法、发放宣传材料、设立法律咨询台,广泛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让群众认识到什么是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