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下沉到一线 矛盾化解在前端
近年来,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根据乡村治理的新需求,通过搭建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三大对接平台,委托人民调解员、乡镇综治网格员等开展诉前调解,邀请“五老”人员、乡贤人士等进行诉源调解,将力量下沉到一线,把大量的矛盾纠纷消除在了萌芽状态,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场直击
9月5日上午9时,立秋后的寻乌县依然骄阳似火。
寻乌县法院澄江人民法庭庭长罗云亮带着厚厚的一摞案卷,和书记员一起来到了澄江镇谢屋村。
顺着一条小路拐进去,绿瓦青砖,竹柏垂青。弥漫着香火味道的祠堂,如今已成了谢屋村的“法治小院”。墙上的标语和法治案例让法治元素在这里生根发芽。
院外树上的知了叫个不停,院里一起健康权纠纷案正在这里巡回审判。双方当事人均系澄江镇大墩村人。
“该案的当事人黄某、凌某两家早年因水田灌溉问题积下了怨恨,后因相邻果园通行问题又激化了矛盾。凌某将黄某打伤,伤势为轻伤二级,因黄某不肯谅解,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凌某拘役五个月。凌某服完刑后,黄某又就民事部分起诉赔偿。”开庭前,罗云亮向记者简单介绍了案情。
“原告,你治疗的时候被告有无支付医疗费?”一开始,罗云亮就围绕着双方争执的焦点,直入主题。
“从来没有支付过,看都没来看过我。”一提这事,原告黄某怨气一咕噜冒起,声音一下就提高了很多。
“怎么没看过?我去医院探望,你拒之门外。我还委托过我大哥、堂弟,甚至村支书、村干部,多次找了你和你儿子、女婿。村支书还特意去过你家。你就是血口喷人!”被告凌某被激怒了。
“刑事案件开庭的时候,我愿意出赔偿金,但她就是不肯出谅解书,就是要我老公坐牢,现在还想要钱,门都没有!”旁听席上凌某的妻子站了起来,一边跺着脚,一边手指着原告说。
一语未了,黄某女儿也提高了嗓门,哭喊道:“我妈被你打伤,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啊……”
双方怒气都被激起,发言时不时被对方打断,庭审现场气氛紧张,罗云亮遂决定对双方当事人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同时请来大墩村的村支书凌海涵、包组村的干部凌鹏一起,共同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罗云亮和调解员引入客家人的善良风俗进行调解说理,一边对凌某说着“人情唔怕阔,冤家唔好结”(客家语,意为多交朋友,少积怨),另一边劝告黄某“唔忍唔耐,细事变大”(客家语,意为不忍耐的话小事会变成大事)。
一来二去,温和式的调解不仅平息了双方的怒气,就连当事人心中的顾虑也给消除了。
“我是个老实人,没想过要故意赖掉这账,只是黄某每次都咄咄逼人说要再告我,为这件事我已坐了牢、受了罪,心里难受啊!”凌某把心中的不快全吐露出来了。
“我妈被打伤,医疗费用花了2万多元,现在还要治疗,需要大笔费用,没办法了。”黄某女儿替母亲说出了真心话,同时也表示愿意再退一步。
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最终被告凌某赔偿了原告黄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1.38万元,并当场将该笔赔偿款支付完毕。双方当事人得以握手言和。
机制创新
寻乌县法院大力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在深度参与乡村治理中,坚持关口前移,加大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力度,加快诉讼与非诉纠纷的流转,多方联动、合力解纷,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了法院“门外”。
近年来,寻乌县15个乡镇184个村(居委会)均组建了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民情民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寻乌县法院借此契机,积极开展“法官在身边”活动,主动与184个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定期联系机制,做到了一村一法官。每当纠纷发生后,法官和农村“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以及乡贤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等,就会第一时间参与调解,及时将村里“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等纠纷化解。
村民自治组织还会邀请法官对制定的乡规民约进行“法律过滤”。“法律过滤”后的乡规民约,不仅会更便于村民自觉遵守,也成了自治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依据,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予化解”。
法院受理案件后,也会进行繁简分流,并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五老”人员、人民调解员等全程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利用他们了解当事人性格以及熟悉纠纷产生的原因、经过等优势,多方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争取案件调解结案、和解执行。“我们还特别注重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判后释疑和回访,详细讲解我们为什么这样判,最大限度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怨气和隔阂,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寻乌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赖建春告诉记者。
“打通诉讼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的有机对接,构筑司法调解、人民调解、民间调解、法院调解等多渠道解纷模式,实现纠纷的多元多方多层次化解,让法治资源逐渐本土化,才能真正为群众减负、为法官减压!”寻乌县法院院长徐俊说。目前,该县已有16个“无讼村”。
寻乌县法院打造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调动社会多方力量,对不同的纠纷“量体裁衣”,将“法、理、情”有机融合,较好地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取得了止争、止讼、止访的成效。2018年以来,寻乌县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7.6%,在连续多年案件激增后,2018年首次出现了新收诉讼案件下降的趋势。去年,寻乌县法院的经验做法写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联村共治、法润乡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苗头,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这是寻乌县法院多元化解乡村矛盾纠纷的特色。在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中,该院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寻乌法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大参与法治、自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巩固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进和强化纠纷化解合力,为寻乌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徐俊这样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