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河南省沈丘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驱车数百公里对一躲藏在外地的失信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经朋友介绍相识,由于都是做的建筑行业的活,也有过数次生意往来。2018年12月,周某某说向宋某借款10万元作为临时周转,3个月后即可归还。宋某觉得都是生意上的朋友,再说借款期限也不长,二话没说便转了钱。可是期限届满后,周某某却一直推三阻四没有归还的意思。宋某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无奈起诉至沈丘法院,要求周某某归还借款。
法院进行了依法审理,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周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宋某借款10万元,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某不仅未按照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人也不见了,宋某气愤不过,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沈丘法院执行局的陈法官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周某某取得了联系,向其讲明事情原委,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并按照周某某提供的地址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法律文书进行了邮寄送达。周某某接到后,仍然置若罔闻,不肯履行。后陈法官又数次打电话,周某某竟然拉黑了电话,隐了身。
陈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惩戒措施,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周某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对其名下一有5000元存款的账户进行了冻结,除此之外再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转眼间,进入了9月份。9月9日下午,陈法官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宋某的电话,得知周某某一直在山西省临汾市,并已得知确切的地址。在向局领导汇报后,陈法官一行4人驱车赶往临汾市。9月11日上午,在经过提前确认后,陈法官一行将正在工地上的周某某堵了个正着。
周某某惊慌之余,开始诉苦,称自己的确没有履行能力,现在在外打工挣钱勉强糊口。陈法官向其严厉告知,因周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依法向法院申报其财产情况,现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随后将其带上警车踏上返程。
被执行人周某某眼看车在高速上飞驰,心里沉不住气了。其觉得自己不能在拘留所里过中秋节,便提出给家人打电话。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联系,在一处服务区,周某某家人带着钱赶到,全部履行了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