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屏山:砸他人车辆拒赔 法院强制扣划到位
2019-09-20 21:04:5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黄相钞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一男子因感情纠纷砸坏他人车辆,在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2019年9月19日,屏山县人民法院将该案中被执行人牟某的银行存款强制扣划,全案执行到位。

  2019年2月28日凌晨1时许,被执行人牟某(男)因与案外人邵某(女)相恋两年多分手后,因怀念过去的感情,便从叙州区柏溪镇到屏山邀邵某宵夜,邵某驾驶其前夫赵某的白色大众牌小车赴约会。

  由于邵某邀另一男朋友同往,宵夜过程中,牟某心生不满,遂将邵某驾驶后停放在屏山县屏山镇财富广场处的属于赵某所有的白色大众牌小车的两个后视镜损坏。之后又用随身携带的手喷漆瓶子敲打该车驾驶室门,致该车受损。

  2019年6月13日,屏山法院判决牟某赔偿赵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720元。在法院判决过后,被执行人牟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赵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牟某进行银行网络查控时,发现被执行人牟某名下的银行卡内存有大量余额,执行干警立即采取冻结措施,并在9月19日进行线下划款,将案件标的款、诉讼费、执行费合计2795元执行到位,案件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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