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09-20 20:54: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凤玲 余建敏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金某以其所有的位于南昌市某小区办公楼-1108室的房产以63万元的保留价在淘宝网上拍卖,但因无人竞拍而流拍,尔后以抵债63万元的方式抵债给申请执行人,成功执结此案。
被告金某向原告借60万元购房,经结算,共欠原告借款60万元及利息22.8万元(自2017年7月28日写字楼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前时间,按月利率2%计算,暂算22.8万元)。经进贤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之间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原告熊某、被告金某同意解除写字楼买卖合同;被告金某同意在三日内返还原告熊某写字楼款60万元、利息3万元,共计人民币63万元。调解生效后,被告金某拒不履行,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金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法院多次通过“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及通过对进贤县房管局、进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贤县办事处等传统查询方式,对被执行人金某名下的存款、房产、土地、住房公积金、商业保险等财产进行了调查。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银行有存款80万余元并有房产,执行法官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金某房产予以查封、存款予以冻结。
后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法院查封的房产予以依法拍卖,如无人竞拍而流拍,被执行人同意以63万元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后该房产以63万元的保留价在淘宝网上拍卖,但因无人竞拍而流拍,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用房产抵债,特向法院申请案件终结执行,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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