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为人师表拒执行 明理释法促履行
2019-09-19 16:37: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刘振飞 张潇月
9月11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驾驶警车来到某小学,将正在上课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耐心的解法释理,李某最终一次性支付10万元将执行款清偿完毕。
王某向某银行贷款10万元,由李某作担保,贷款后王某未按时还款。后王某生意失败没有能力偿还,银行多次催促无果,遂将王某以及担保人李某起诉至殷都区法院。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归还银行本息共计10万元,李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与妻子前往外地工作,致使干警始终与其联系不上。于是执行干警决定从担保人李某入手。
执行干警了解到李某与王某是亲戚关系,且李某是某小学的老师,具备履行能力,于是执行干警电话与李某沟通,耐心劝导,希望其尽快到法院履行法院判决的相关义务,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和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后的不良影响,李某故意推脱仍拒不履行。
9月11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该学校,为了不打扰学生的课程,执行干警在李某的办公室,等待将下课的李某拘传至法院。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明理释法,告知李某不能因为这件事,让学生知道自己的老师成了“老赖”,以后怎样和学生相处。李某感到非常后悔,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一次性支付10万元清偿所有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