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亲兄弟和侄子 北海一男子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
2019-09-18 08:36:47
 

    中国法院网讯 (韩唐琦)   2019年9月12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梁锡武涉嫌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北海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张均佑担任审判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梁锡武及法院指定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及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检察院指控:梁锡武与被害人梁某是亲兄弟,案发前的2015年年底,两兄弟因为几棵桉树的权属问题发生过争执,梁锡武对此怀恨在心。2019年1月1日18时许,梁锡武趁梁某在家里为其儿子结婚前设宴招待客人之机,携带私藏的一支59式手枪和七颗子弹前往梁某家,并在路上填装好三颗子弹。梁锡武到达梁某家后,趁着梁某父子走到其面前招呼其坐下吃饭时,直接用手枪对着梁某儿子的头部开一枪,致其倒地;紧接着又对梁某的头部开一枪,又对倒地的梁某儿子的左胸部补射一枪。梁某父子中枪后当场死亡。当晚,梁锡武携带作案的枪支及四颗子弹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医鉴定,两被害人均符合被枪弹击中后导致颅脑损伤死亡。梁锡武作案用的手枪为制式59式军用枪支,属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提取送检的三枚弹壳和三枚弹头,均为上述枪支所发射;扣押送检的四枚子弹能正常击发,属于军用59式子弹。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锡武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定性、证据以及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由于案件复杂,法庭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网友评论:
0条评论